通知公告

关于拟终止超过学习年限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业的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日期:2024-05-14 14:31:33      访问次数:10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1032号)规定,教育学院决定对2014级、2015级及以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单证)研究生,至20246月底前还未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如无特殊情况,将终止其学业。对已批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已延期一年及一年以上),20246月底前未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将终止其学业。

相关同学如有疑问,请联系教育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咨询。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071730

电子邮箱:0921194@z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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