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教育学院2021年学术学位博士“申请-考核”招生实施办法

部门:教育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日期:2021-01-12 11:06:40      访问次数:6794

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更好地选拔有志于教育学、体育学学术研究,具有良好学术发展潜质的优秀学生攻读博士学位,不断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教育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以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为指导原则,2021年继续以申请-考核制选拔招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组织机构

教育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管研究生工作的系所负责人、院研究生教育科负责人组成,根据学校总体方案、年度工作规划制定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包括制定学院博士生招生简章和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选聘并任命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主任及成员;审核拟录取名单;监督检查本学院博士生招生方案实施情况并受理学生申诉。

  长:顾建民、吴巨慧

副组长:阚阅、包松

  员:陈胜、胡亮、王莉华、屠莉娅

申诉与咨询联系人:施晨辉,0571-88273714sch@zju.edu.cn

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由5名及以上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组成,设主任1名。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实行集体负责制,根据学科特点制定申请人材料初审办法、复试(含笔试、面试)考核办法;组织材料评审,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组织复试考核,根据复试考核办法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

另设初审委员会和复试小组,负责相关资料评审与复试事宜。初审委员会由3名或以上专家组成;各复试小组均由不少于五人的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设组长1人。

二、计划招生指标

教育学一级学科拟招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18人,体育学一级学科拟招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10人,以上名额均包括申请2021年秋季入学硕博连读生,不含直博生。

三、材料初审与复试名额

教育学院统一组织基本条件审查。基本条件审查合格者,提交各学科进行复核并初审。按学科组织设置初审委员会,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着重考察考生的学术背景、研究经验、学术潜能、学术伦理、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初审满分值为100分。初审委员会委员根据考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含:研究计划书、硕士论文(应届生根据开题报告和论文摘要)、研究成果、综合素质及相关工作与实践经历等。初审委员会委员根据以上考核内容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

对初审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进行成绩排序,在通过初审人数充足的情况下,按不低于1:1.3(即计划录取名额:复试人数)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阶段复试名单,与复试候补名单一并在教育学院网站公布。如有复试名单中考生放弃复试,则从候补人员中依次替补。

申请硕博连读于20219月转博的硕士生,符合《教育学院硕博连读申请与审核管理办法》申请条件的,经学院审核同意后,与申请-考核考生一起复试。未经学院审核同意,不得参加复试。

四、资格审查

考生须按照要求及时如实地提供相关材料,如有不能清晰辨认、未能有效佐证等情况,教育学院有权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

所有复试考生均须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对伪造证书和提供不实材料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

所有复试考生须按照复试通知要求,于规定时间前在钉钉(DingTalk)中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所有文件须放入一个文件夹,压缩后上传

1. 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 应届生上传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保证书(保证书模板见附件下载,打印并手写签字后扫描或拍照);

3. 往届生上传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国外获得学位者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4. 在读博士研究生上传培养单位同意报考意见(下载附件填写);

5. 现役军人上传所在军区政治工作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证明。

五、复试形式和要求

复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衡量考生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身心健康等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必要环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已经复试过的免试直博生不再进行复试)。

为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聚集,统筹考虑浙江省疫情形势、应急响应级别、学校安全管控措施,本次复试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可能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保障考生的安全。复试的组织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以钉钉作为面试平台,具体请查阅附件《在线复试须知》,考生须使用在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中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然后进行实名认证。若原报考手机号已不能使用,需尽快联系我院研究生教育科申请更换手机号,施老师,0571-88273714sch@zju.edu.cn

(一)复试时间

考生按照我院复试安排和相关要求准时参加复试教育学科复试时间初定于20211月下旬,体育学科复试时间初定于20213。复试名单、具体安排见我院后续通知,以通知安排为准。

(二)复试内容及方式

本次复试内容有考生PPT自述与问答两个环节,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准备不多于10分钟的学术报告PPT,包括个人经历、学习工作或科研业绩、攻读博士研究计划、个人专长。复试时由秘书负责播放PPT。考生须将PPT转存成PDF格式,以“XX专业+姓名+博士复试PPT”作为pdf文件标题,按复试通知要求发送到指定邮箱,以收到邮件回复为准。

复试统一采用钉钉中本校研究生复试管理系统模块进行视频面试。

注意事项:

1.请考生提前下载好钉钉程序,并熟悉相关操作;

2.复试顺序由复试工作组随机抽签形成,并于复试前告知考生;

3.每生复试时间约30分钟。复试当天,考生须与复试秘书保持联系,确定具体复试时间;

4.请确保复试当天电话通顺,并选用稳定的网络接入视频参与复试;

5.如考核过程中遇网络中断并无法立即恢复的情况,由复试组决定是否通过电话语音继续复试。考生出现长期不响应或多次中断的情况,由复试组决定是否取消复试或给予重新复试机会。

  1. 复试考核

复试采取综合面试方式,从全方位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学业基础、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和外语应用能力。复试满分值共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取复试小组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

六、录取办法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初审与复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专业根据考生综合分的排序,在专业录取额定数内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初审成绩占30%,复试成绩占70%。

录取综合分=初审成绩×30%+复试成绩×70%。

3.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民厅〔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和招生指标综合测评,择优录取。

拟录取名单及有关复试材料一并报学院,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院。

七、破格与调剂

对招生专业提出破格进入复试需求的特殊情况,以保证质量为前提,材料提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审核。未经审核同意的破格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生源不足或未招满的专业按学校的相关要求接收调剂,必须是本学院一级学科内专业相近的二级学科之间,由上线生源富余的专业调往缺少生源的专业。调剂须经有关调出、调入专业协商同意,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匹配后向学院提交申请调剂书面报告。

八、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可在浙江大学校医院或生源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一般应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身高体重、血压、血液检查(肝肾功能)、胸片等。体检表于202155-20日(包括直博生)寄至我院研究生教育科,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联系。未收到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九、调档政审

学院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和政审。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经政审合格者,方可录取;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除少数民族骨干人才等专项计划外,我院不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学术学位博士,拟录取考生全部档案调入学校(其中原在职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辞职及停薪证明)方能正式录取。少数民族骨干人才等专项计划录取前均需签订相关培养协议。

十、博士生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相关规定和浙江省物价部门的核准,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全日制博士学费标准为1 万元/·学年。

十一、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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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与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教育学院大楼202室,教育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邮编: 310058

  联系人:施老师

联系电话: 0571-88273714

电子邮箱: sch@z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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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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