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教育学院接收2021年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部门:教育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日期:2020-09-25 17:40:23      访问次数:9451

为做好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关于接收2021年推免生工作指导性文件要求,在学院推免生工作遴选小组的领导下,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推免生招生接收办法。


一、制订接收推免生招生计划

1.按学校下达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当年招生计划数,制订招生目录;全面考虑,统筹兼顾,确定推免生和统考生招生计划;做好推免生计划中学术学位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招生计划。

2.学院拟招收推免生数量约占2021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拟招收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占2021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30%左右。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二、推免生接收范围和报考条件

通过夏令营优秀生源、本校优秀生源、外校优秀生源三个渠道完成推免生招生计划。

(一)报考我院推免生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对教育学、体育学怀有兴趣,有志于从事相关学科专业方向的学术研究或管理工作,有较强研究潜力,须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未受过任何处分;

3.外语水平优良(含英、德、日、俄、法、西班牙等语种)。

    教育学科 考生要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水平(成绩≥460分)、或具有与此相当的外语考试成绩。

    体育学科 考生要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合格水平,夏令营优秀生源要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40分,或具有与此相当的外语考试成绩(奥运会、亚运会、全运会和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冠军考生除外)。

其他语种参照相关专业等级考试或水平考试标准。

4.教育硕士(科学与技术教育领域)专业学位优先招收有理工科专业背景本科毕业生,欢迎理工科专业的优秀本科毕业生跨专业报考。

(二)申请直博的考生,除符合以上(一)相关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大学英语六级460及以上或WSKPETS 5)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成绩有效期五年;或雅思5.5及以上或托福80及以上;

2. 具有良好学术发展潜质,本科期间已有高质量研究成果的优先考虑。

 

三、复试录取办法

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全面考察学生综合素质,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1.研究生科会同各学科根据拟定的推免生招生计划和接收办法,初审申请资格,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工作。

2.推免生接收复试工作由研究生科组织教育学、体育学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五人及以上复试小组进行推免生复试选拔。

3.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本校学生需提供报名申请表(外校学生不需提供);

2)本科期间成绩单、大学英语等级证书或其他语言能力证明材料、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工作成果证明、在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书面证明等能证明自身能力和水平的材料;

3)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正高职称(或相当职称)专家推荐信。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形式、时间及地点

校内考生复试视疫情管理需要采取线上或线下形式组织(另行通知),外校报名考生采取网络远程面试,以“钉钉(DingTalk)”作为面试平台,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提前在手机、电脑上安装好钉钉并通过实名认证。

视频面试考生须知参考《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视频面试考生须知》,http://grs.zju.edu.cn/yjszs/redir.php?catalog_id=130678&object_id=206212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考生个人陈述不多于5分钟,其余时间进行面试(含英语能力考察和专业知识考察等)。

若考生准备个人陈述PPT,须将PPT转存成PDF格式,以“报考专业+姓名+复试PPT”作为PDF文件标题,于复试2天前通过钉钉传送至复试秘书。线下复试由考生操作播放PPT,在线复试由秘书负责播放PPT

复试时间、PPT接收与其他具体安排,后续另行通知。

 

五、接收工作程序(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929-1010

学院拟分专业组织校内外推免生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01217点前

所有推免生均须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 (网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册、网上缴费、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报考我院的学生原则上要求1012日上午12时前完成网上接收与确认流程。

1012日之后

学院(系)将推免生拟录取库报研究生招生处。

推免生的最后录取以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考生和学院(系)双方确认“待录取”为准,考生不再领取校验码、登记表,不再进行现场确认。学院(系)将推免生拟录取库报研究生招生处



六、其他相关事项

1.信息公开及咨询、监督与申诉电话:0571-88273714,sch@zju.edu.cn,施老师。

2.申请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将诚信档案寄达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或被取消推免生资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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