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教育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办法

部门:教育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日期:2020-05-28 15:13:06      访问次数:4943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好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特制定如下博士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管研究生工作的系所负责人、研究生教育科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并受理学生申诉。

   长:顾建民   吴巨慧

副组长:阚  阅   包  松

   员:陈  胜   胡  亮   王莉华   屠莉娅

申诉联系人:施晨辉   联系电话:88273714    邮箱:sch@zju.edu.cn

二、招生指标与复试名额

教育学一级学科拟招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11人,体育学一级学科拟招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生7人,以上名额均包括申请2020年秋季入学硕博连读生。

专业学位教育博士拟招25人。

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在上线人数充足的条件下,学院按不低于11.3差额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三、复试形式和要求

复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衡量考生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身心健康等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必要环节,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应通过复试(已经复试过的免试直博生不再进行复试)。

为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聚集,统筹考虑浙江省疫情形势、应急响应级别、学校安全管控措施,本次复试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可能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保障考生的安全。复试的组织形式为网络远程复试,以“钉钉”作为面试平台。视频复试操作指南可参考“浙江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视频面试考生须知”,链接如下:http://grs.zju.edu.cn/yjszs/redir.php?catalog_id=130678&object_id=206212,考生须使用在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中填写的手机号注册钉钉账号,然后进行实名认证。若原报考手机号已不能使用,需尽快联系我院研究生教育科申请更换手机号施老师,0571-88273714sch@zju.edu.cn

(一)复试时间

考生按照我院复试安排和相关要求准时参加复试。复试初定时间为6月中旬,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见我院后续通知,具体以正式通知为准。

(二)复试内容及方式

本次复试内容有考生PPT自述与问答两个环节,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准备不多于10分钟的学术报告PPT,包括个人经历、学习工作或科研业绩、攻读博士研究计划、个人专长。复试时由秘书负责播放PPT。考生须将PPT转存成PDF格式,以“XX专业+姓名+博士复试PPT”作为pdf文件及邮件标题,2020610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邮箱:melodydu@zju.edu.cn杜老师,以收到邮件回复为准。

复试统一采用“钉钉”中本校“研究生复试管理系统”模块进行视频面试。

注意事项:

1.请考生提前下载好“钉钉”程序,并熟悉相关操作;

2.复试顺序由复试工作组随机抽签形成,并于复试前告知考生;

3.每生复试时间约30分钟。复试当天,考生须与复试秘书保持联系,确定具体复试时间;

4.请确保复试当天电话通顺,并尽量选用有线网接入视频参与复试;

5.如考核过程中遇网络中断并无法立即恢复的情况,将通过电话语音继续复试。考生出现长期不响应或多次中断的情况,由复试组决定是否取消复试或给予重新复试机会。

四、破格与调剂

对招生专业提出破格复试需求的特殊情况,以保证质量为前提,材料提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审核。未经审核同意的破格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生源不足或未招满的专业按学校的相关要求接收调剂,必须是本学院一级学科内专业相近的二级学科之间,由上线生源富余的专业调往缺少生源的专业。调剂须经有关调出、调入专业协商同意,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匹配后向学院提交申请调剂书面报告。

五、录取条件和原则

复试从全方位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学业基础、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和外语应用能力。复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各专业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的排序,在专业录取额定数内确定拟录取名单。

综合成绩=初审成绩×30%+复试成绩×70

3.体检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函〔201911号)文件相关要求和招生指标综合测评,择优录取。

拟录取名单及有关复试材料一并报学院,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院。

六、资格审查

考生须按照要求及时如实地提供相关材料,如有不能清晰辨认、未能有效佐证等情况,教育学院有权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

所有复试考生均须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对伪造证书和提供不实材料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

(一)电子材料

所有复试考生须按照要求,65日中午12点前在钉钉(DingTalk)中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所有文件须放入一个文件夹,压缩后上传

    1. 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 应届生上传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保证书(模板见附件下载,打印并手写签字后扫描或拍照);

    3. 往届生上传前置学历学位证书(国外获得学位者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4. 在读博士研究生上传培养单位同意报考意见;

    5. 现役军人上传所在军区政治工作部门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证明;

资格审查详细要求见我校研招网“浙江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链接如下:http://grs.zju.edu.cn/yjszs/redir.php?catalog_id=130679&object_id=206721。

(二)纸质材料

1.与申请攻读学位专业相关的两位正高职称(或相当职称)专家推荐信(专家出具并签字方为有效,无需电子版)推荐信必须真实有效。申请学术学位博士考生,之前已提交专家推荐信,本次不需提交。

2.在职攻读教育博士考生上传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职称、职务、工作时间证明及同意报考意见书。

考生需提供以上纸质材料1-2项原件,于610日前寄送至我院研究生教育科地址如下: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文科组团教育学院大楼202室,施老师,0571-88273714,邮编310058。

请考生务必选择可靠可信的方式及服务公司寄送材料。


七、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项目一般应包含:内科、外科、五官科、眼科、身高体重、血压、血液检查(肝肾功能)、胸片等。体检表于630日前(包括直博生)寄至我院研究生教育科体检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如有特殊情况考生须及时与我院联系。未收到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八、调档政审

学院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和政审。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经政审合格者,方可录取;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除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少数民族骨干人才等专项计划外,我院不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科学博士学位,拟录取考生全部档案调入学校(其中原在职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辞职及停薪证明)方能正式录取。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少数民族骨干人才等专项计划录取前均需签订相关培养协议。

九、博士生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相关规定和浙江省物价部门的核准,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收取学费,其中非全日制定向教育博士学位标准为10 万元/生·全程,其他专业学费标准为1 万元/生·学年。

教育博士学费建议一次性缴纳,也可以分两次缴纳,每次5万元/生,第一次须在入学报到时缴纳,第二次须在入学一年内缴纳。

十、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保证书.pdf

 

 

教育学院

202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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