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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2019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部门:教育学院中文网     日期:2018-11-19      访问次数:21494

      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更好地选拔有志于教育学、体育学学术研究,具有良好学术发展潜质的优秀学生攻读博士学位,不断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教育学院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以公平公正、择优录取为指导原则, 2019年继续以“申请-考核”制选拔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教育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管研究生工作的系所负责人、院研究生教育科负责人组成,根据学校总体方案、年度工作规划制定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包括制定学院博士生招生简章和“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选聘并任命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主任及成员;审核拟录取名单;监督检查本学院博士生招生方案实施情况并受理学生申诉。
      组长:阚阅、包松
      成员:陈胜、胡亮、王莉华、屠莉娅
      申诉与咨询联系人:施晨辉,0571-88273714,sch@zju.edu.cn
      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由5名及以上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组成,设主任1名。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实行集体负责制,根据学科特点制定申请人材料初审办法、复试(含笔试、面试)考核办法;组织材料评审,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组织复试考核,根据复试考核办法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
      另设初审委员会和复试小组,负责相关资料评审与复试事宜。初审委员会由3人或以上专家组成;各复试小组均由不少于五人的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设组长1人。
      二、报名方式
      (一)招生专业及导师
      招生专业及导师组名单见附件下载。考生报名时须征得报考导师的同意。
      (二)申请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
      3.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4. 在读博士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名时需向研究生招生处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 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在460分(含)以上,成绩须为2014年6月及以后获得方为有效。
      (2)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考试,成绩需达到以下标准:雅思(学术类)5.5分,托福80分,成绩须为2014年6月及以后获得方为有效。
      (3)英语专业的考生,需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含)以上。
      (4)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小语种与尚无相关外语成绩的考生,需参加学校外语水平测试且达到复试要求。
      6. 具有一定研究能力,以第一作者身份(或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在CSSCI、《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核心)或以上级别刊物至少公开发表1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含录用,翻译或编译类文章除外),或有其他与此相当的研究成果或其他特别突出成绩。
      7. 专业学位教育博士为定向在职培养,报考人员须符合国家和浙江大学博士生招生的规定,学校课程与教学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教育领导与管理领域招收具有相当成就的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学校管理人员,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教育机构、培训学校工作人员和高校专任教师。申请者须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三)网上报名
      凡申请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请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http://grs.zju.edu.cn/yjszs)上有关通知进行报名。
      (四)材料提交
      申请者按规定在浙江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完成报名,另需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将以下清单所列材料的PDF文件按序命名后上传至报名系统。同时,申请者须于2018年 12月21日前(以邮戳或快递发出时间为准)向教育学院研究生教育科寄送书面纸质材料。部分材料模板见附件下载。
      申请材料请务必按照清单顺序编号及命名后提供,若申请材料不全、不规范,或未按时提交的,将不予受理报名。
      (注:书面材料提交后不予退换、退回。邮寄地址见后。)
      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如下(电子材料需扫描原件,纸质材料可用复印件):
      1. 报名信息表(须考生签字方为有效);
      2. 考生本人身份证;
      3. 个人自述;
      4. 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同等学力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应届硕士生提供在读证明,在读博士研究生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6. 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清单,同时须提供其中代表性成果全文及收录证明(不多于3项,学术论文要求提供期刊封面、目录页面、全文);
      7. 硕士课程成绩单(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8. 往届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需提交学位论文初稿(如无初稿,则提交学位论文摘要与开题报告全文);
      9. 3000字以上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10. 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有关的两位正高职称(或相当职称)专家推荐信(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推荐信必须真实有效(仅需提供纸质版);
      11. 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人员须符合国家和浙江大学博士生招生的相关规定,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含工龄证明和相关职称、职务证明)。
      三、材料初审
      教育学院统一进行基本条件审查。基本条件审查合格者,提交各学科进行初审。按教育学科、体育学科组织设置初审委员会,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着重考察考生的学术背景、研究经验、学术潜能、学术伦理、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初审满分值为100分。初审委员会委员根据考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含:研究计划书、硕士论文(应届生根据开题报告和论文摘要)、研究成果、综合素质及相关工作与实践经历等。初审委员会委员根据以上考核内容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
      对初审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进行成绩排序,在通过初审人数充足的情况下,按不低于1:1.3(即录取名额:复试人数)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阶段复试考核名单,计划于2019年1月在教育学院网站公布。
      四、复试考核
      按学科组织不少于5位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专家组成若干复试小组,计划于2019年4月对入围复试人员组织复试。
      复试由专业基础课笔试、现场面试组成,复试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具体科目见浙江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说明及招生目录》。
      复试满分值共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取各复试小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申请者学术水平(包含专业基础知识、学术志向、创新能力、科研潜力、科学素养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等,复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有资格进入最后的录取排名。
      五、录取办法
      各考生的最终成绩由初审成绩与复试成绩构成。其中,初审成绩占30%,复试成绩占70%。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考生最终成绩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学院、学校研究生院审核。
      六、其他
      此办法仅为选拔办法,其他未尽事宜,教育学院拥有对此办法最终解释权。
      材料寄送、电话咨询报名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48号,浙江大学西溪校区田家炳书院226室,教育学院研究生教育科(邮编:310028 )
      联系人:施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273714
      电子邮箱:sch@zju.edu.cn 
      附件下载

 
教育学院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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