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2018年教育博士Ed.D(第二批)招生复试和录取办法

部门:教育学院中文网     日期:2018-06-07      访问次数:9355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浙江大学关于2018年教育博士Ed.D(第二批)招生报名的通知》要求,为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好2018年教育博士Ed.D(第二批)招生录取工作,特制订如下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工作要求和教育学院工作实际,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负责制定学院博士生招生的相关政策,受理考生的申诉,审定学院博士生拟录取名单。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阚阅、包松

成  员:陈胜、胡亮、汪辉、肖龙海

申诉联系人:施晨辉         联系电话:88273714 

邮箱:sch@zju.edu.cn

学院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织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含)以上专家组成若干复试小组,各复试小组均需有1位在职教师任复试秘书。

二、招生指标与复试名额

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学院按1:3左右实行差额复试,确定各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关于复试

参加本次复试的人员为已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含需加测外语的申请者,未通过外语测试者不予录取)。所有拟录取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参加复试人员名单见附件一。

在参加学院复试前,所有考生均需先行完成报考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进入复试。

复试从全方位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学业基础、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和外语应用能力。复试满分100分,笔试与面试各占复试分数的50%。复试及格分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月12-13日外语测试与复试,安排如下:

复试安排浙江大学西溪校区

类型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专业/领域

备注

外语测试

复试笔试

6月12日下午

13:00

田家炳书院407教室,考场1

需加测外语考生

考生请务必提前15分钟到达

复试笔试

田家炳书院407教室,考场2

符合外语条件考生

复试面试

6月13日上午

9:00

田家炳书院120室

学校课程与教育

田家炳书院228室

田家炳书院604室

教育领导与管理

    四、计分方法及录取原则

    考生初审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60%;

    综合分=初审成绩×40%+复试成绩×60%。

各专业/领域根据考生综合分的排序,在录取额定数内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及有关复试材料一并报学院,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研究生院。

五、关于资格审查

时间:6月12日(上午9:00-11:30)。

地点:浙江大学西溪校区田家炳书院228室。

考生需提供以下各项资格审查所需的原件与复印件。

(1)  有效居民身份证;

(2)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出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以及学历或学位的网上查询结果,如没有查询结果需要递交学位认证报告(学历查询或认证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办理,学位查询或认证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办理);

(3)  获境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证明;

六、教育博士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相关规定和浙江省物价部门的核准,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本次招生的专业学位教育博士均为非全日制在职系列,收费标准:根据浙价费备[2010]1号文件,浙江大学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程学费定为10万元/生。建议一次性缴纳,也可以分两次缴纳,每次5万元/生,第一次须在入学报到时缴纳,第二次须在入学一年内缴纳。

七、体检

详见后续通知。

八、调档政审

学院对拟录取考生进行调档和政审。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经政审合格者,方可录取;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一:

附件一:2018年教育博士Ed.D(第二批)招生复试名单.pdf


 

教育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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