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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教育学院2018年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

部门:教育学院中文网     日期:2017-11-07      访问次数:54313

为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更好地选拔有志于教育学、体育学专业学术研究,具有良好学术发展潜质的优秀青年攻读博士学位,不断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我院2018年试行“申请-考核”制选拔招收博士研究生。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导师
  招生专业及导师组名单见附件。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4. 外语水平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在500分以上(教育博士需在480分(含)以上),分数3年内有效。
(2)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考试,成绩需达到以下标准:雅思(学术类)6.5分(3年内有效),托福95分(3年内有效)。
(3)英语专业的考生,需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含)以上。
(4)少民计划、对口支援计划和小语种等考生,需参加学校外语水平测试且达到复试要求
5. 具有一定研究能力,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或以上级别)期刊公开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6 学术型博士在读期间必须能够全脱产学习,不计划招收在职生。
7. 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人员须符合国家和浙江大学博士生招生的规定,一般应为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学校管理人员(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教育机构、培训学校工作人员和高校专任教师);具有硕士学位;一般应有5年及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三、网上报名
凡申请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需根据学校招考普通博士研究生的工作时间安排,登录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时考生须征得报考导师的同意。
四、提交材料
考生按规定在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报名的同时,另需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提交电子版匿名初审材料和书面报名材料,否则无初审成绩。
(一)匿名电子文本
申请者须于2017年12月20日前提交以下PDF文件格式的匿名初审材料至电子邮箱sch@zju.edu.cn注:所有文档均需进行隐名处理,不能出现申请者及导师和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取消进入评审的资格。文件请转成PDF。所有文件放入以“博士申请:学术学位/专业学位+报考专业+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压缩后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邮件主题请以“博士申请:学术学位/专业学位+报考专业+姓名”命名。)
1.个人自述;
2.往届生提交硕士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摘要、开题报告全文;
33000字左右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在CSSCI期刊发表)、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清单。提供其中代表性成果全文(不多于3项)。
(二)书面文本
申请者须于2017年 12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向教育学院研究生教育科寄送以下书面材料:(注:书面材料不需隐名,提交后不予退换、退回。邮寄地址见后。
  1.报名信息表;
  2.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4. 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在CSSCI期刊发表)、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清单。提供其中代表性成果全文(不多于3项,学术论文要求提供期刊封面、目录页面和全文的复印件)。
  5.硕士课程成绩单原件(由考生攻读硕士学位所在院校研究生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也可从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加盖其公章);
  6.往届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需提交学位论文摘要、开题报告全文;
  7.3000字左右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8.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有关的两位正高职称(或相当职称)专家推荐信(下载空表后请专家填写),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密封并在封口处签字。推荐信必须真实有效。
9. 报考教育博士专业学位人员须符合国家和浙江大学博士生招生的相关规定,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和相关职称、职务证明。
  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供,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五、初审
教育学院统一进行基本条件审查。基本条件审查合格者,提交各学科进行初审。按教育学科、体育学科组织设置初审委员会(由相关学科领域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担任,至少5人),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匿名评审,着重考察考生的学术背景、研究经验、学术潜能、学术伦理、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通过初审人数充足的情况下,各专业按不低于1:3(即录取名额:复试人数)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阶段复试考核名单,审核结果将在教育学院网站公布。
  六、考核
  1.2018年4月对入围复试考核名单人员组织复试。
2.按学科组织不少于5位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复试小组。
3. 复试由两门专业课笔试、现场面试组成,复试包括英语水平测试,具体科目见招生简章。
  七、录取办法
综合初审和复试成绩,由复试小组提出建议录取名单,经教育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送学校研究生院审核。
  八、招生组织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管研究生工作的系/所负责人、院研究生教育科负责人组成,对整个招生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及处理投诉,确保招生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在招生过程中坚持宁缺毋滥、择优录取。
  九、其它
此办法仅为选拔办法,其他未尽事宜,教育学院拥有对此办法最终解释权。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48号,浙江大学西溪校区田家炳书院226室,教育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邮编: 310028
  联系人: 施老师
联系电话: 0571-88273714
电子邮箱: sch@zju.edu.cn
 
 
 
 
教育学院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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