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
浙大校办〔2011〕12号
各学部、学院(系),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2011年夏季我校将有5400余名全日制本科生、2200余名研究生毕业离校,奔赴新的工作岗位或进一步学习深造。学校要求各学院(系)、各有关部门和直属单位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工作,尽心尽职、互相配合,为毕业生提供优质服务,保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营造关心勉励的校园氛围,热情欢送毕业生离开母校,走上人生新的旅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离校工作的组织协调
2011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分校区进行,各校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和协调本校区毕业生离校工作。各校区之间的协调和全校的组织工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
二、毕业生离校工作的日程安排
6月17日前:研究生与本科生到各校区医院进行毕业体检(详见各校区医院安排)。
6月10日前:完成本科毕业生归还校内贷款工作。
6月25日前:完成毕业生学位审核。
6月20日—7月1日:进行毕业生鉴定、优秀毕业生确认和思想教育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6月25日上午7:30学校在玉泉校区大操场举行2011届学生毕业典礼, 6月25日、6月26日学校分批组织举行学位授予仪式(毕业典礼及学位授予仪式具体组织安排另行通知)。毕业典礼、学位授予仪式场地内水电保障,负责人唐劲松,电话:13906501052。
6月25日—7月1日: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6月23—24日:毕业生到各学院(系)领取就业报到证。
7月2日前:毕业生全部离校。
三、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程序
毕业生采用电子离校单办理相关手续。
1.毕业生进入浙江大学统一身份认证系统(http://zuinfo.zju.edu.cn)网站,在主界面选择“电子离校单”服务,查看是否通过学院(系)初审和需要办理手续的环节;
2.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3.毕业生打印离校手续单→学院(系)办公室校核→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四、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部门和地点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部门地点安排见附件1。
五、毕业生户口迁移安排
1.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就业中心)于6月13日之前将本科生、硕(博)士生最终确定的就业方案汇总后交保卫处。由保卫处各校区保卫办户政室负责与辖区公安派出所落实毕业生户口迁移相关事宜。
2.学院(系)指定专门工作人员于6月22日到各校区保卫办户政室办理毕业生户口相关事宜并领取毕业生户口迁移证。
3.部分需要更改户口迁移证的毕业生按以下方式办理:
(1)更换就业单位的,凭新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到所在校区保卫办户政室开具联系单后到派出所办理。
(2)迁回原籍的,凭原籍户口簿复印件和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到所在校区保卫办户政室开具联系单后到派出所办理。
(3) 迁往其它地方的,凭当地派出所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和拟更改的《户口迁移证》到所在校区保卫办户政室开具联系单后到派出所办理。
4.保卫处各校区保卫办户政室地点及联系电话如下:
紫金港校区保卫办:东4-157室 电话:88206065
玉泉校区保卫办:7舍一楼 电话:87952295
西溪校区保卫办:老医院二楼 电话:88273229
华家池校区保卫办:东大楼一楼 电话:86971247
之江校区保卫办:曾宪梓楼二楼 电话:86592733
六、毕业生档案交寄
各学院(系)按照就业中心的要求整理好毕业生档案,把人事关系落在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杭州市及其所属各区人才交流中心及能落户上海市的毕业生档案填写好汇总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交就业中心统一分送。
其他档案填写好各类交寄单,按校区交至后勤集团下属通信管理服务中心各校区邮政部,由通信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寄送。
各校区邮政部接收档案时间:6月28—30日工作时间;
就业中心接收档案时间:6月29—30日工作时间。
请各学院(系)认真安排,务必在上述时间内交寄毕业生档案。
七、托运行李
学校后勤对毕业生办理行李托运作如下安排:
1.玉泉校区
快递公司托运现场办理时间:6月25—26日,9:00—16:30,地点:永谦活动中心门口,负责人项金玲,电话:13606621719;
联系人石敬民,电话:87951910,13757122756。
中国邮政托运现场办理时间:6月25—26日,9:00—12:00,13:00—16:00,地点:新桥门溜冰场,负责人张金钟,电话:13505718060;联系人杨勇,电话:87951501,13306523918。
中国铁路托运现场办理时间:6月25—26日,9:00—16:30,地点:新桥门溜冰场,负责人张金钟,电话:13505718060;联系人杨勇,电话:87951501,13306523918。
铁路、邮政托运包装箱袋在托运现场供应。
2.西溪校区
快递公司托运现场办理时间:6月25—26日,9:00—16:00,地点:西溪校区北苑篮球场,负责人范广平,电话:13819183932;联系人董丽萍,电话:88273573,13357166913。
3.华家池校区
快递公司和中国邮政托运现场办理时间:6月25—26日,9:00—16:00,地点:二食堂广场,负责人范广平,电话:13819183932;联系人方衡,电话:86971074,13957198695。
4.紫金港校区
快递公司托运现场办理时间:6月25—26日,9:00—16:00,地点:文化广场。负责人项金玲,电话:13606621719;联系人李昕红,电话:88206456,13600513654。
中国邮政托运现场办理时间:6月25—26日,9:00—12:00,13:00—16:00,地点:青溪二舍地下车库,负责人张金钟,电话:13505718060;联系人黄雪峰,电话:88206115,13757179954。
中国铁路托运现场办理时间:6月25—26日,9:00—16:00,地点:青溪二舍地下车库,负责人张金钟,电话:13505718060;联系人黄雪峰,电话:88206115,13757179954。
铁路、邮政托运包装箱袋在托运现场供应。
5、之江校区
快递公司现场办理时间:6月25日,9:30—16:00,地点:学生活动中心大厅,负责人项金玲,电话:13606621719;联系人姜国华,电话:86592740,13958078192。
八、其他有关事项
1.欠缴学费、住宿费及借款未还的毕业生,应在6月25日前到所在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宿管办缴清学费、住宿费及欠款,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2.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必须与经办银行和学校签署还款确认书和信息情况表,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尚未偿还校内无息贷款的本科生,请于6月15日前到学工部(紫金港校区剧场220室)办理相关手续(详见学工部、研工部网站通知)。
3.所有毕业生和结(肄)业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妥离校手续,按时离校。
延期毕业和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离校的学生,需提前到相应校区宿管办办理住宿登记手续,经批准后,于7月2日起由宿管办统一另行安排住宿。
4.录取为本校硕士生、博士生和留校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在离校前可以将行李分别存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房地产管理处安排的房间,下学期开学报到后再另行安排宿舍。
5.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必须按照组织部《关于做好2011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详见组织部网站通知)。
毕业生团员离校前必须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将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单位团组织。
6.按照有关规定,结业生找到工作单位的,可以派遣,但必须在就业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本科肄业生不予派遣,不发给就业报到证。请各学院(系)严格把关,认真核对,按照规定办理,并将肄业生的就业报到证交回学校就业中心就业管理部。
7.毕业生以学院(系)为单位组织拍摄毕业照,并将毕业照交学校档案馆存档。
8.各学院(系)欢送毕业生活动费用及拍摄毕业照费用等,根据毕业生实际人数以院(系)为单位按每人10元标准到各校区会计核算分中心领取。
9.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后即不享受公费医疗(普通门诊)。其中本科毕业生7月4日起不享受公费医疗(普通门诊)。市医保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待遇8月31日终止。
10.2011届夏季毕业研究生离校工作除本文规定之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关于做好2011年研究生毕业工作的通知》(浙大研院〔2011〕12号)办理。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