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信息公告

关于做好2027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申请审核工作的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日期:2026-05-28      访问次数:10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浙江大学教育学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教育学院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实施细则》工作要求,为做好2027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申请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

1)若教师申请的招生学科或招生类别与上年度一致,本年度相应申报记录由系统自动提交,无需导师登录提交。

2)若教师申请的招生学科或招生类别与上年度不一致,则须由教师本人提交申请,按初次申请的程序(见“二、导师资格初次申请”)进行审核确认,须同步提交“教育学院研究生导师学科调整申请备案表”和“汇总表”(见附件)。

二、导师资格初次申请

初次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包括以下几类人员:(1)新晋升教授、副教授等职称,但未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2)由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确认的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但未在系统填报的;(3)新入职的特聘(副)研究员;(4)申请专业学位教育硕士、教育博士导师资格的;(5)招生学科与类别有新增或调整的。

申请流程:请教师通过“浙大服务平台”(service.zju.edu.cn)进入系统,点击“填表中心”-“导师资格申报”,进入申报页面进行个人信息完善,并提交招生资格申请。

佐证材料要求:20216月至20265月的主要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申报表中填写的每一项成果均须提供佐证),如论文复印件(封面页、目录页、个人文章页,外文文章还需提供检索证明)、专著内容摘要及版权页、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及简介、收录证明、近五年立项的主要科研项目的立项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三、申请时间与材料要求

529日(周五)17:00,将申请意向报送至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苏老师

62日(周二)12:00,在系统完成填报与申请,并将系统导出的“申报表”、《社科学部教师申请博士/硕士生导师资格简况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sujieangela@zju.edu.cn(苏老师);

65日(周五)17:00,经学院相关科室审核后,打印纸质版“申报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本人签字、相关科室签字)和成果佐证材料(申报表中填报的每一项成果均须提供佐证),以及“教育学院研究生导师学科调整申请备案表”纸质版(本人和学科签字),交至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四、其他说明

研究生招生目录、导师介绍直接采用系统相关数据,数据准确性与教师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请教师及时维护个人信息;教师个人信息(系统中带*字段)不全会导致无法保存和统一归档,请务必引起重视。若要申请其他学科的导师资格,请关注学校和相关院系的通知。

为保持系统操作的稳定性,建议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方式:0571-88273714sujieangela@zju.edu.cn


附件:

1.教育学院研究生导师学科调整申请备案表.docx

2.社科学部教师申请硕士学术学位导师资格简况汇总表【学硕】.xls

3.社科学部教师申请硕士专业学位导师资格简况汇总表【专硕】.xls

4.社科学部教师申请博士学术学位导师资格简况汇总表【学博】.xls

5.社科学部教师申请博士专业学位导师资格简况汇总表【专博】.xls

6.浙江大学教育学院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实施细则.pdf


发布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265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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