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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

教育学院党委2023年基层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月活动方案

部门:教育学院组织人事科      日期:2023-10-23      访问次数:10

 

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效,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把基层党支部建设成为推动学校在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中走在前列的坚强战斗堡垒,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基层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   活动时间

202310-202311

二、   活动主题

强化岗位建功,深化集体关怀,增强基层党支部保障一流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三、   重点内容

2023年质量提升月在夯实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层次推动党建与业务四个融合的基础上,从岗位建功、集体关怀两个方面进行检视、行动、提升,进一步推动基层党支部建成德育共同体、学习共同体、发展共同体、文化共同体。在质量建设提升月期间,各支部需围绕“党员先锋岗、示范岗、责任区”职责,开展1次“岗位建功、践行一流”主题党日活动。

1.岗位建功方面。设立并发挥党员先锋岗、示范岗、责任区等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平台,完善党员聚焦主责主业、践行一流使命的长效机制,探索承诺践诺、应急动员等机制。结合实际、分批推进,最终实现设岗定责全覆盖、师生党员全覆盖、办公区域全覆盖,开展支部亮旗帜、党员亮身份、服务亮承诺,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树立先锋形象、勇于担当作为。

各师生党支部可结合本单位党员类型和实际情况,统筹设置不同类型的党员先锋岗、示范岗、责任区等(具体示例详见附件1),党支部组织引导党员全覆盖开展岗位服务。各教工党员先锋岗、示范岗、责任区率先实施“支部亮旗帜、党员亮身份、服务亮承诺”,公开亮岗履职。

各党支部设岗、设区建议名称如下(可根据支部党员实际增加岗位设置):

1)在职教工党员

设岗名称:教育教学党员先锋岗/示范岗、学术创新党员先锋岗/示范岗、学术新秀党员先锋岗/示范岗、公共服务党员先锋岗/示范岗、管理服务党员先锋岗/示范岗、党务工作先锋岗/示范岗

设区名称:党支部责任区(以集中办公楼层为单位)

2)本科生党员

设岗名称:本科生学业优秀党员先锋/示范岗、本科生社会工作党员先锋/示范岗、本科生创新创业党员先锋/示范岗、本科生公益服务党员先锋/示范岗、本科生对外交流党员先锋/示范岗、本科生文体活动党员先锋/示范岗、本科生劳动实践党员先锋/示范岗、本科生党务工作先锋岗/示范岗

设区名称:本科生党员责任区(以相对固定学习区域为单位)

3)研究生党员

 设岗名称:研究生学术创新党员先锋/示范岗、研究生对外交流党员先锋/示范岗、研究生社会工作党员先锋/示范岗、研究生志愿服务党员先锋/示范岗、研究生党务工作先锋岗/示范岗

 设区名称:研究生党员责任区(以相对固定学习区域为单位)

4)退休教工党员

设岗名称:公共服务党员先锋岗/示范岗、关心下一代党员先锋岗/示范岗 、党务工作先锋岗/示范岗         

各支部请于1027日前,反馈附件1《党支部设岗、设区情况统计表》113日前,各教工党员先锋岗、示范岗、责任区实现亮身份、亮岗位、亮承诺,公开亮岗履职。

2.集体关怀方面。党支部全覆盖摸排掌握本单位党内外全体师生员工的困难情况,针对性开展思想关怀、学习关怀、工作关怀、生活关怀和发展关怀五项行动,深化党员日常联系服务群众和师生有困难找支部、有难题找党员的机制,让师生深切感受到党组织的关心关爱。

各支部请在全面摸排本单位党内外师生员工困难情况基础上,制订本支部集体关怀五项行动的重点举措。由支部书记、支委带头,实现困难师生员工逐一结对、无一遗漏。鼓励结对师生党支部联合开展帮扶活动。如有需学院协调解决的问题,请及时反馈至学院。其中,离退休困难教工的慰问帮扶工作,由学院党委另行制定专项方案,组织在职师生代表开展慰问。

1117日前,各支部请根据附件2《党支部集体关怀工作“五项行动”实施情况总结》模板要求,提交本支部集体关怀工作情况总结。

 

 

附件1:党支部设岗、设区情况统计表

附件2:党支部集体关怀工作“五项行动”实施情况总结(模板)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党委

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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