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23-05-31 访问次数:7次
各位相关本科生:
一、申请辅修证书的学生须修完相应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辅修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
二、按照学校要求,2023届毕业生的辅修等审核在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中进行,请同学在系统中进行辅修课程标记,未完成辅修课程标记的,不予办理;
三、请同学于2023年6月20日前将以下材料交到教育学院本科教学科(紫金港校区西区教育学院205室);
1、浙江大学教育学院辅修专业课程成绩登记表1份(附件1,需加盖学生主修专业所在学院成绩专用章);
2、2寸照片(须与主修专业毕业证书照片一致,背面写明本人学号、姓名、辅修专业名称),用于制作证书。
四、通过学校审核后,请学生本人凭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领取辅修证书;他人代领的,请持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
其他说明:
1、根据学校安排,本届辅修证书预计将于7月15日左右(第二批本科毕业)发放,届时请关注后续通知。
2、逾期未上交上述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学院不再另行受理,请同学相互告知。
3、辅修课程标注方法:登录教学管理服务平台(zdbk.zju.edu.cn),在“毕业审核”模块点击“辅修课程标注”,将申请辅修所需的课程勾选入辅修课程模块,申请辅修的课程学分将不再计入主修培养方案的个性学分。未报名辅修的同学,请在“毕业审核”模块点击“辅修证书申请”,待辅修学院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课程标注。本学期尚有课程在修的同学,请在辅修课程出成绩后自行登录系统标注课程,并联系主修专业所在学院的本科教学科进行辅修课程的确认。
如有问题,请联系教育学院本科教学科赵老师,电话0571-88273655。
教育学院本科教学科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