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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搬迁实施方案

部门:教育学院党政办公室      日期:2020-04-13      访问次数:157

经学院研究决定,拟定2020423日(周四)起,由西溪校区整体搬迁至紫金港校区,426日起正式在新大楼办公。为确保搬迁工作的安全、有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搬迁工作小组

(一)成员组成

组  长:吴巨慧、顾建民

副组长:梅伟惠、吴雪萍、沈国平、张辉、刘徽、李艳、邵兴江、汪辉、沈莉萍、陈红玉

成  员:苏洁、石伟铮、柴仲丽、庞晓璐、李芳、王健翔、徐钰

(二)职责分工

搬迁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安排搬迁工作,各系所室负责人牵头落实本部门的搬迁协调和准备,搬迁联系人负责协助、指导对应部门的搬整理与打包工作,每位教职工做好自身物品的整理和打包工作。各部门和全体教职工须按照搬迁日程安排,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原则实施搬迁工作。

二、搬迁时间与安排

(一)整体安排

423日至424日:学院机关、教育学系、体育学系、课程与学习科学系、教育领导与政策研究所、军事理论教研室整体搬迁

425日:遗留物资的核查和搬运

5月:体育学系实验室、学院资料室的整体搬迁(另行安排)

(二)日程安排

时间

事项

421

全体教职工和办公室完成需搬迁物品的打包和标记

422

15:00

机关和系所联系人负责各单位办公室搬迁物品数量和整理情况的核对、反馈

423

8:30-12:00

学院机关科室整体搬迁

423

13:00-17:30

教育学系整体搬迁

424

8:30-12:00

课程与学习科学系、教育领导与政策研究所整体搬迁

424

13:00-17:30

体育学系、军事理论教研室整体搬迁

425

遗留物资的核查和搬运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搬迁前准备(422日前)

1. 请根据新办公室的空间和家具配备情况,将需搬迁的家具作好标记、需搬迁的物品装箱并做标记(小件易搬迁物品、贵重物品以及电脑显示屏、笔记本电脑、一体机等,建议尽可能自行搬迁),打包及标记要求请参照“搬迁手册”;

2. 各部门联系人(见附件1)于421日下班前,将机关各科室、系所室各部门教师确认最终需搬迁物品的内容、数量、打包与标记情况等反馈给党政办;

(二)搬迁过程中(42324日)

1. 各部门联系人按照搬迁顺序(见附件2)负责各部门的物资搬迁,协同“老大楼负责人”确认物资发出数量,并反馈至“新大楼负责人”;

2. 搬迁当日,如涉及家具摆放,需教师本人在新大楼现场进行家具摆放位置的确认;不涉及家具摆放的教师,如有时间,也请尽可能到场,以便及时做好物资的核对;

3. 如搬迁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系所室联系人、新老大楼负责人反馈。

(三)搬迁后(425日至430日)

1. 确认新办公室的物品情况,检查电源、网络和电话等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如有故障,请及时向党政办报备;

2. 及时处理原办公室内物品,并在523前将原办公室钥匙交还各系所室办公室;

3. 及时更新个人主页及相关黄页的办公室地址信息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421日前,物业保洁人员完成对新办公楼的公共区域、办公室及办公家具的卫生清洁;若办公室已放置贵重物品或不便进入,请于417日前告知党政办;

(二)请及时核对并办理好个人名下已达报废年限拟报废的仪器设备和家具资产的报废工作,未达报废年限且不准备搬迁的,要做好报备工作

(三)学院搬迁是整体搬迁,如因未在指定日期前整理好搬迁物品导致无法一起搬迁的,原则上学院不再另行安排,后续由教师个人自行负责搬迁


附件:

附件1: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搬迁联系人.docx

附件2: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搬迁计划表.docx

附件3: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搬迁手册.pdf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

20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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