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院综合办

会议室及设备使用说明

部门:信息宣传      日期:2020-12-03      访问次数:134

办理事项名称

会议室及设备使用

受理科室

党政办

经办人

石伟铮

咨询电话

88273934

办事流程

1)根据活动需要,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在学院办公网进行会议室预约

2)会议室审批后,若需借用设备,请至少提前半个工作日到党政办借用、登记;无需借用设备,可凭纸质版“申请表”请保安开门;

3会议室使用、设备使用请严格按照《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办公楼管理规定》和“设备使用说明”;

特别说明:除下述说明中提及的使用指南外,切勿随意进行设备设置、操作;设备使用后请务必及时关闭、归还

附件说明

1.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办公楼管理规定.pdf

2. 118报告厅视频使用指南.pdf

3. 204、222会议室视频使用指南.pdf

4. 107会议室:浙大会议+视频系统使用指南.pdf

5. 104等其他教室投影仪使用指南.pdf

备注

如遇申请冲突,依次按全日制研究生教学、学院工作会议、教育硕士(博士)教学、研讨、培训等次序进行调配。

特殊情况,由党政办负责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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