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8-12-31 访问次数:563次
各位监考老师:
考试是检验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手段。为严肃考试纪律,端正学风,促进全院学风建设,根据本科生院有关考纪考风最新规定,从本学期期末考试开始,各位监考老师要认真学习有关规定,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要提高认识,严肃对待,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严谨”的原则,确保考试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具体通知详见附件。其中《浙江大学监考职责》测试卷于6日之前交给各系办公室。
教育学院本科教学科
二OO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