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育

关于2005-2006学年夏学期课程考试的几点规范性要求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06-06-07      访问次数:1428

2005-2006学年夏学期的期末考试即将进行,为了加强课程考核的规范性,特提出几点要求,请各位任课教师能严格参照执行:
一、课程考核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进行命题。注重考核学生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及应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考题对启发学生创新思维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引导。试卷上每道题需标明分数。
二、试卷采用全校统一制定的试卷卷首样式印刷(英文试卷也采用此样式)(可以从http://jwb.zju.edu.cn/网址的“下载专区”中下载),注明考核课程名称(以课表上的名称为准)、学年学期、考核所需时间,并注明是否闭(开)卷、允许带该学科所需的特殊用品等信息。阅卷结束后,必须在评卷人一栏中签上阅卷人的姓名。
三、各课程试卷在考核前后的各个环节中都必须严格保密。严禁在联网电脑上进行试卷的编制、打印工作,严防泄密。如发生泄漏试题情况,要迅速采取措施,变更试卷或试题内容,同时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必须采用红色的笔(电子类的作业等用红体字体)进行阅卷,如遇涂改必须签名。严禁出现随意加分、扣分现象。学生的成绩要呈现正态分布。
五、课程的总成绩由平时成绩(包括期中考试、课堂讨论、测验、作业、论文、到课率等)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其中,平时成绩比例根据课程性质由任课教师确定(一般不低于总评的20%)。并在考前公布平时成绩。课程的学生平时成绩与期末考核成绩清单、成绩分配比例、试卷分析随同总成绩单一起交学院本科教育科存档。(注意要签名,总成绩单一式两份)
六、评阅后的试卷(含电子版、论文等),应交开课单位教务管理部门登记封存,存期5年。
以上几点请各任课教师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并参照执行。

附件文档:
     浙江大学试卷卷首样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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