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组织人事办公室 日期:2026-04-30 访问次数:44次
纪委,各党支部,工会、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战略部署,面向更高使命愿景,引导广大党支部和党员在榜样示范引领下进一步心怀“国之大者”、奋力走在前列,为学校奋进“十五五”、加快迈向世界一流大学前列、全面建设全球卓越创新型大学作出更大贡献。经党委研究,决定在纪念建党105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下简称“两优一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为隶属学院党委的各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为党组织关系隶属学院的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全院专兼职党务工作者。拟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3个左右,优秀共产党员12名左右,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左右。
各师生党支部可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各1个(人)。在支部评议推荐、组织推选的基础上,学院党委将确定院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拟表彰人选和单位,并择优推荐参评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各项决策部署,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扎实组织开展党内集中教育,深层次推动党建与业务“四个融合”。党支部做到“七个有力”,学生党支部在学生集体关怀方面、教师党支部在保障重大任务实施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四个共同体”建设成效显著。
1.扎实推进政治建设。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有序。
2.扎实推进思想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四个以学”长效机制,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持续深化爱党爱国爱校教育。
3.扎实推进组织建设。夯实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科学合理设置党组织,锻造践行一流的党员先锋队伍,抓实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三会一课”制度执行规范,台账记录完备。支部书记积极参加学院支部书记工作会、轮训等。
4.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建立健全集体关怀长效机制和联系服务师生渠道,积极开展师生集体关怀“五项行动”,大力传承和弘扬求是之风,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近两年未发生党员违规违纪情况。
5.扎实推进纪律建设。严格用党章党规党纪规范党员行为,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和党内监督,教育引导党员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6.积极引领事业发展。团结带领党员师生践行高远使命愿景,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护航高水平安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有突破性创新性做法的典型案例。
7.党支部上一年度工作考核评价为“好”。在学院党支部创新项目立项中被确定为重点项目的,优先考虑。
(二)优秀共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努力做到“五带头”。
1.带头学习提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在学习和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创造一流业绩。
3.带头攻坚克难。在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难关头豁得出来,紧紧围绕服务国家战略,在重大任务攻关和斗争中作出突出贡献。
4.践行党的宗旨。在联系服务群众中挑重担、当先锋、打头阵,无私奉献,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5.带头弘扬正气。积极弘扬“求是创新”校训、浙大人共同价值观和浙大精神,大力传承和弘扬求是之风,品行高洁,宣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6. 近两年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至少一年为“优秀”。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自觉加强党性观念、思想修养和精神境界。
1.政治素质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理想信念坚定,筑牢家国情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3.热爱党务工作,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以钉钉子精神担当尽责。
4.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
5. 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6.在党务工作岗位连续工作一年及以上。
三、评选程序
1. 支部推荐。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照评选条件,充分评议并进行民主推荐,确定推荐院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相关党支部及个人填写《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附件2)或《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附件3)。有关材料请于5月15日前报学院组织人事办公室。
2. 党委评定。学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事迹进行综合评定,确定院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拟表彰人选及拟推荐参评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人选,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后,由学院党委发文表彰。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巫微涟
办公地址:成均苑10幢209
联系电话:88273140
电子邮箱:jyxy02@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
中共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