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26-04-14 访问次数:477次
各位同学:
为推进2025-2026学年评奖评优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学院学生干部管理与考核细则》文件要求,现将教育学院2025-2026学年学生社会工作中期考核的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参照《教育学院学生干部管理与考核细则》的要求,2025-2026学年在教育学院院内任职的学生干部或干事均可参加本次考核,院外任职的学生干部或干事鼓励参加。
二、考核流程
1. 个人自评。参评的学生需结合岗位工作做个人自评,填写《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学生社会工作任期述职表》(附件1)。
2. 学生评议。学生评议分为班组评议和工作团队评议两部分。
(1)班组评议是在本科生班主任、研究生德育导师指导下,由班级具体组织,全班同学对班级成员中所有参评的学生干部或干事进行评议并填写《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学生社会工作考核评议表》(附件2)。
(2)工作团队评议是指参评学生干部或干事自行召集所在组织核心成员(不少于三人,本人除外)组成团队进行评议,院内学生干部或干事填写《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学生社会工作考核评议表》(附件2),院外学生干部或干事填写《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学生院外社会工作职务证明及考核评议表》(附件3)。
3. 教师评议。教师评议分为本科生班主任、研究生德育导师评议和所在组织指导教师评议两部分。
(1)本科生班主任、研究生德育导师结合工作表现评价开展评议,填写《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学生社会工作考核评议表》(附件2),结果反馈至班级统一汇总。
注:期间应征求系所专业其他任课教师和教学管理、思政管理负责人意见,若发现学生存在课堂违纪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经查实,采取一票否决制,将不给予考核优秀评价,问题严重的,将取消考核资格。
(2)参评学生干部或干事自行联系,请所在组织指导教师根据工作表现开展评议。院内学生干部或干事的指导教师填写《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学生社会工作考核评议表》(附件2),院外学生干部或干事的指导教师填写《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学生院外社会工作职务证明及考核评议表》(附件3),结果反馈至班级统一汇总。
*班内学生干部由班级自行联系班主任或德育导师,学院学生干部或干事由团委自行联系相关老师,院外学生干部或干事需要将组织指导教师评议结果于班级汇总前将结果告知班团骨干。
4. 班级汇总。各班级填写《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学生社会工作考核评议班级汇总表》(附件4)的参评学生干部及干事信息和学生评议部分。各班级应于4月29日中午12点前完成各类评议,并将附件1和附件4的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按照以下要求报送:
本科生:以【班级名称+学生社会工作考核】为主题,将所有材料打包发送至2823210031@qq.com。
研究生:以【班级名称+学生社会工作考核】为主题,将所有材料打包发送至13059968525@163.com。
5. 学院考核。学院团委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班级推荐人员进行评议。
三、注意事项
1.本次考核结果将作为2025-2026学年评奖评优、后续本科生保研思政部分加分等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各学生干部或干事在任期内的后续表现,还将进行终期复核并产生2025-2026学年最终的学生社会工作考核结果。若出现在任职期满前中途离职或表现不佳等情况,将取消本次考核成绩。
2.在院内外有多项任职的学生干部或干事,可以就多项任职的综合表现进行个人述职,但需选择一项主要任职参与评议。
3.党组织指导教师:由教师担任支部书记的党支部,指导教师为该支部的支部书记;学生担任支部书记的党支部将由学院学生党建工作组组织评议。
4.对于各项考核评议,学院团委具有审核复查的权利。如有信息虚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社会工作考核资格。
如有问题,请联系:
本科生团总支书记李思怡:13732454915
研究生团总支书记邵释锐:13059968525
附件3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学生院外社会工作职务证明及考核评议表.docx
附件4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学生社会工作考核评议班级汇总表.xlsx
共青团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委员会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