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26-04-01 访问次数:10次
按照《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与资助工作指导办法(试行)》(浙大研工发〔2020〕3号)文件要求,根据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复核与调整工作要求,经学生申请和学院审核,具体公示名单如下:
公示期为2026年4月1日-4月3日。对本人或他人的情况存在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邮件的形式将反映内容发送至jyxytw@zju.edu.cn,并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学院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未尽事宜,可咨询学院团委张老师0571-88273829。
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复核与调整名单.pdf
教育学院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