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25-09-30 访问次数:26次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9〕162号),根据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要求,根据学生申请,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审核和学院审核,具体公示名单如下:
公示期为2025年9月30日-10月13日。对本人或他人的情况存在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邮件的形式将反映内容发送至jyxytw@zju.edu.cn,并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学院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未尽事宜,可咨询学院团委吴老师0571-88273829。
教育学院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