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25-05-30 访问次数:238次
各位同学: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引领学生坚定理想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高远使命引领下,激励学院教育学科本科生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按照《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清泉奖学金实施办法》,现将第一届“清泉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育学科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奖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国家,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作风正派,诚实守信。
2.学业成绩优良;
3.关心社会,热心公益,乐于助人;
4.在评选本奖学金的最近两个长学期,存在以下行为者,都不具备申请资格:
(1)在申请本奖学金的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有通报批评或处分;
(3)课业考试曾出现不及格者。
三、奖励人数
“清泉奖学金”一般每年奖励学生共6人。
四、奖学金范围和额度
“清泉奖学金”一般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
五、奖助学金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须填写《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清泉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清泉奖学金本科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和《证明材料》(附件3),确保所有填写内容真实准确,于6月3日12:00前将所有附件的电子版以“姓名+清泉学金申请”命名后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本科生请发送至zeborao@zju.edu.cn纸质版材料于6月3日17点前提交到学院105办公室。
2.学院将根据申请情况组织评审,并将获评名单提交资助方确认。
3.若受奖励学生在奖励期间,如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等行为,学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整。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团委吴老师0571-88273829。
教育学院团委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