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研究生教育科 日期:2025-05-19 访问次数:64次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19〕65号)、《浙江大学教育学院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试行)》(浙大教育发〔2022〕2号)以及《教育学院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核实施细则》工作要求,为做好2026年度研究生导师资格与招生资格申请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
(1)若教师申请的招生学科或招生类别与上年度一致,本年度相应申报记录由系统自动提交,无需导师登录提交。
(2)若教师申请的招生学科或招生类别与上年度不一致,则须由教师本人提交申请,按初次申请的程序(见“二、导师资格初次申请”)进行审核确认,须同步提交“教育学院研究生导师学科调整申请备案表”和“汇总表”(见附件)。
二、导师资格初次申请
初次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包括以下几类人员:(1)新晋升教授、副教授等职称,但未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2)由学校人才工作办公室确认的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但未在系统填报的;(3)新入职的特聘(副)研究员;(4)申请专业学位教育硕士、教育博士导师资格的;(5)招生学科与类别有新增或调整的。
申请流程:请教师通过“浙大服务平台”(service.zju.edu.cn)进入系统,点击“填表中心”-“导师资格申报”,进入申报页面进行个人信息完善,并提交招生资格申请。
佐证材料要求:2020年6月至2025年5月的主要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申报表中填写的成果均须提供),如论文复印件(封面页、目录页、个人文章页,外文文章还需提供检索证明)、专著内容摘要及版权页、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及简介、收录证明、近五年立项的主要科研项目的立项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等。
三、申请时间与材料要求
5月22日(周四)前,将申请意向报送至研究生教育办公室顾老师;
5月25日(周日)前,在系统完成填报与申请;
5月26日(周一)10:00前,将系统导出的“申报表”、《社科学部教师申请博士/硕士生导师资格简况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0924051@zju.edu.cn(顾老师);
5月30日(周五)17:00前,经学院相关科室审核后,打印纸质版“申报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本人签字、相关科室签字)和成果佐证材料(申报表中填报的成果均须提供佐证),以及“教育学院研究生导师学科调整申请备案表”纸质版(本人和学科签字),交至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四、其他说明
导师资格申报系统中相关数据来源于科研系统与人事系统,数据准确性与教师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请教师及时至相关系统维护个人信息。教师个人信息(系统中带*字段)不全会造成学院无法归档,影响招生目录和导师名单的审定,请务必引起重视。若要申请其他学科的导师资格,请关注学校和相关院系的通知。
为保持系统操作的稳定性,建议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
联系人:顾老师、苏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071730
附件:
2.社科学部教师申请硕士学术学位导师资格简况汇总表【学硕】.xls
3.社科学部教师申请硕士专业学位导师资格简况汇总表【专硕】.xls
4.社科学部教师申请博士学术学位导师资格简况汇总表【学博】.xls
5.社科学部教师申请博士专业学位导师资格简况汇总表【专博】.xls
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