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教育

教育学院关于组织2024年国家、省、学校、学院四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更新)

部门:本科教育办公室      日期:2025-04-30      访问次数:436


各项目组同学、指导教师:

2024年国家、省、学校、学院四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已进入结题验收阶段,根据《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浙大本发〔202116号)文件精神,学院将组织开展各级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要求

1学院成立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专家组负责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2.要求项目组全体成员参与结题验收各个环节,对于无故不参与结题验收的学生按学校管理办法及学院(系)过程管理实施细则处理。

3.验收材料包括项目结题报告,成果材料(论文、著作、参赛获奖、专利等)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4.结题验收成绩评定按优秀(优秀比例不超过30%)、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记载,进入末位审核的项目成绩记为待定,严格控制项目验收质量。

二、验收进程

159日前,项目团队学生负责人上传结题材料,登录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学科竞赛管理系统(http://kyjs.zju.edu.cn/preview)(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先上传成果材料后,再上传结题报告。国家级、校级和院级SRTP项目请上传《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省创项目请上传《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2

2514日前,指导导师登录管理系统审批项目结题报告(操作指南见附件3)。

3516日下午学院(系)组织结题验收。项目组提前准备好结题报告、相关支撑材料答辩PPT等,每组答辩时间5-8分钟,其中汇报3-5分钟,问答3分钟。

三、末位审核

1.根据学校要求,今年我院对结题验收评审成绩排在末位的2个项目进行二次评审

2.进入末位审核的项目,根据立项任务书的要求和学院(系)结题答辩专家意见进行完善和改进,由学院(系)组织专家进行二次评审,评审结果分为:同意结题、不同意结题。

3.626日前学院组织专家对末位审核项目进行二次评审,并将结题验收成绩提交到管理系统。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本科教育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8273655


附件:

附件1. 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省创).doc

附件3: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系统申报指南、项目管理操作手册.docx

附件4. 《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浙大本发〔2021〕16 号.pdf

附件5:2024四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答辩名单-挂网.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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