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

关于开展教育学院首届研究生 “五好”导学团队评选活动的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25-03-04      访问次数:1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历次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大学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战略部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深化“学科思政”工作模式,进一步强化导学共同体建设,营造开放、协同、和谐的研究生培养环境,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导师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1965号)、《浙江大学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评选办法》(浙大研院〔201921号、浙大研〔20192号)等文件精神,现在全院范围内开展首届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评选活动。

一、评选对象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研究生导师及导师组与所指导的研究生共同构成的导学团队。

导师可以独立申报,也可以导师组名义申报。

鼓励青年导师积极申报,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二、评选标准

参评导学团队在“尊师爱生好”“教学相长好”“同学互助好”“文化传创好”“团队发展好”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团队培养的研究生在毕业论文质量和高质量就业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全面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推进“课题思政”建设,构建师生共同成长的导学育人共同体方面发挥引领示范效应。

三、评选奖励

获评学院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学院将进行表彰并奖励团队一定的育人基金。

四、评选条件

1. 主导师为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全职导师。

2. 导师全面落实作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履行好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增强研究生社会责任感、指导研究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优化研究生培养条件、注重对研究生人文关怀的职责,课题思政有成效,育人经验具有示范引领价值。

3. 导师组成员在学术科研领域有比较紧密联系,在学生指导上真正形成直接合作和互助关系,在导学团队建设中有相对明确、具体的职责分工,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开展基础领域研究、培养时代新人等方面有突出贡献。

4. 团队学生有正确的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积极参与学术科研、文体活动和创新实践,在导师引领下追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教学相长中发挥积极作用。

5. 从申报之日起前五年内,导学团队围绕“五好”标准,在研究生培养、导学共同体建设、团队文化建设等方面,形成可推广的经验,特别是在引领研究生心怀“国之大者”和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方面成效显著。

6. 团队师生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无教学事故,无违反师德师风、学术道德等行为。

7. 团队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近5年内各级学位论文抽检中未出现“存在问题论文”。

五、评选流程

1. 推荐或自荐:请各系所、学科、支部、研博会广泛发动师生,在宣传弘扬“五好导学关系”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候选团队的提名推荐工作。提名以系所为单位,组织各教工党支部和研究生党支部进行推荐,可以跨系所联合推荐团队。获得推荐的团队需填报《浙江大学教育学院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申报表》并提交学院团委。每个系所至少推荐1位导师或1个团队申报。

2. 资格初审:学院团委联合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等相关科室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3. 评议审定:学院组织评审,报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六、材料提交

申报者请于325日前将《浙江大学教育学院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材料发至wmlin@zju.edu.cn,纸质版材料交至团委105办公室。


联系人:林老师

电 话:0571- 88273829


附件1:浙江大学教育学院研究生“五好”导学团队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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