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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评奖评优16号】教育学院关于公布2023-2024学年本科生专业奖学金获评名单的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24-12-05      访问次数:10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385号)、《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492号)、《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专业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专业奖学金为浙江大学校设奖学金之一,为农林、体育、地学部分特定专业学生设立。

教育学院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体育教育智能体育工程专业的学生具有参评资格。

二、参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思想政治素质”合格;

(二)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三)尊敬师长,勤奋学习,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四)“体质健康”评价结果须达到合格;

(五)已修课程的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六)在该学年至少获得1项个人荣誉称号。

三、奖励等级及要求

专业奖学金分优秀奖和普通奖两个等级:优秀奖针对当学年获得浙江大学一、二、三等奖学金(2017级及以后)的学生,奖励金额1000元;普通奖针对当学年表现良好的学生(获得专业奖学金优秀奖的学生除外),奖励金额500元。

四、评选流程

专业奖学金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依据参评条件和一、二、三等奖学金预评情况进行评定,具体获评名单如下:

教育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专业奖学金获评名单.pdf

获评专业奖学金的同学,学院将统一导入名单。


未尽事宜,可咨询学院团委吴老师0571-88273829


教育学院评奖评优委员会

20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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