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思政

学生资助

关于申报第二十期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的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24-11-29      访问次数:10


各位同学: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丰富资助育人内涵,学校设立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eedy Students Education Project,简称NSEP),支持以学生资助对象为主体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多元助推学生成长发展。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管理办法》(附件1),现启动第二十期NSEP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实施原则

1.坚持教育与资助相结合。NSEP项目是贯彻资助育人工作理念的重要载体,各单位要积极搭建以学生全面发展为导向的资助育人平台,以资助为手段,多元助推学生成长发展。

2.坚持学生主体性作用发挥。NSEP项目要注重发挥学生主体和教师指导作用,在有序引导的基础上鼓励自主探索,守正创新,立足实际开展富有特色的教育实践。

3.坚持过程管理与目标导向并重。NSEP项目既要注重过程管理,引导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升素质能力;也要强化目标导向,打造项目品牌,提升育人成效。


二、项目选题

申报者可根据项目实施原则,结合自身优势,自主选题申报。建议重点围绕学风建设、资助育人、学生自我管理与服务等内容展开。


1.学风建设:围绕优良学风建设,通过榜样作用发挥、学业帮扶提升、生涯规划引导、资源平台建设、学习方法探索、案例经验总结等,助推学生学业水平提升,营造优良学习氛围。

2.资助育人:贯彻资助育人理念,学生资助对象的道德培养、学业提升、身心发展、就业帮扶等,结合励志、感恩和诚信教育,培养学生积极进取的意志品质,助推学生资助对象成长发展。

3.学生自我管理与服务:发挥学生主体性作用,围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公益服务、综合素质提升、学生组织社团管理、学校管理服务等,提升学生自我教育、管理、服务水平。

除学生自主申报选题外,各学院(系)、学园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院级委托项目。

学校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面向部分学生组织设置校级委托项目。


三、申报时间和申报对象

(一)申报时间

截止2024124

(二)立项人与团队

1.立项人必须是经学校认定的本科学生资助对象,学生资助对象原则上大学期间需参加一次(立项人或成员均可)。

2.立项人需组成3-5人团队申请,允许非资助对象的本科生作为项目成员参与,且必须邀请至少一名教师参与指导。

3.学生作为立项人限申报1个项目,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个。

4.项目选题应注重针对性和可行性,鼓励创新性实践。


四、申请注意事项

(一)立项申请人

1.项目选题应尽量具体,有针对性,有现实意义,并注重项目的可行性。

2.项目选题应有创新性,尽量不要与往年重复。(附件4:《浙江大学第十九期NSEP项目结题结果公示》,可作为参考)。

3.鼓励项目组开展基于实践的调查和研究;申请校级委托项目的项目组,建议联系学工部分管学生事务相关工作的老师担任指导老师。

4.项目立项人在征得项目组成员的同意组成团队之后,需填写附件2《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立项申请表》,将申请表打印成纸质版并由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后上交至立项人所在学院(系)、学园。

5.有意向的申请者可以加入“浙江大学二十期NSEP交流群”进行交流咨询,咨询钉钉群号:109135004306(第20NSEP交流咨询群)。也可以关注学生资助中心的公众号(浙大资助)的相关推送。

(二)材料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于12412:00前上交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1.实践项目申请表(附件2,需先交由指导老师签字)

2.汇总表(附件3

其中,两份材料均需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2801564445@qq.com,邮件主题为“【NSEP+班级+姓名+选题”;纸质材料仅需上交申请表(附件2)至教育学院团委105办公室吴老师处。

五、项目评审立项及管理办法

1.经费支持:学校根据项目立项结果及实施成效予以相应的经费支持。其中,校级项目支持30004000元,由学校本科生困难补助经费支出,结题评价为优秀的项目额外支持1000元。院级项目支持15003000元,由各学院(系)、学园本科生困难补助经费支出,结题评价为优秀的项目可参照给予一定额外支持,支持额度不超过校级优秀项目。

2.第二课堂:参加NSEP项目的本科生在项目结题后,可凭项目公示结果截图,按照本科生素质训练项目自主申请第二课堂记点认定,认定流程依照校团委相关规定执行。

3.对已批准立项的项目,立项人和参与者不得无故放弃,否则将通报所在单位予以批评教育,中止项目经费,取消再次申报资格。确有合理原因无法参与项目实施的,应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同意,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备案。

六、联系方式

吴老师 0571-88273829

NSEP项目工作小组 88206282 zzbgs@zju.edu.cn


附件1: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管理办法.pdf

附件2: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立项申请表.doc

附件3: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教育实践项目(NSEP)立项申请表汇总表.xls

附件4:浙江大学第十九期NSEP校级项目结题情况 .pdf


教育学院团委

20241129





  • 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文科组团教育学院大楼
  • Tel  : +86 571 88273934
  • Fax : +86 571 88273187
  • Copyright © 2018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