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24-11-27 访问次数:10次
根据《浙江大学高级专家延聘工作规定》(浙大发人〔2024〕38号)等文件及相关通知精神,现将相关高级专家延聘事宜公示如下:
经个人申请、系(所室)民意测评,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及投票表决,同意以下延聘申请,并报送学校人力资源处审核和学校审批。
序号 | 姓名 | 部门 | 建议延聘期限 |
1 | 刘正伟 | 课程与学习科学系 | 3年 |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止。
公示受理部门:组织人事办公室(紫金港校区大西区文科组团教育学院大楼209室)
联系电话:88273140
E-mail:zdzju@zju.edu.cn
教育学院组织人事办公室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