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24-12-24 访问次数:41次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金色年华助学基金”管理办法》规定,经学生自主申报、学院初评,现将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期已结束)
公示期: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26日。对公示对象存在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邮件的形式将反映内容发送至jyxytw@zju.edu.cn,并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学院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571- 88273829
教育学院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