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24-11-05 访问次数:10次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试行)》的要求,结合各学院(系)确认的本科学生参评人数,现将2023-2024学年各学院(系)本科学生各类外设奖学金(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名额分配予以公布。
一、名额分配原则
1.奖学金协议中明确规定分配方式的奖学金,按照协议规定分配;
2.对于协议中只规定了分配范围但未明确规定名额分配方式的奖学金,或只规定了名额未规定分配范围的奖学金,采取奖学金金额均衡,适当向设奖少的学院(系)、学园倾斜的原则;
3.一些不设名额、由校外机构评选的奖学金,或者有特殊要求的奖学金,按照设奖单位要求进行评选。
根据学校分配,我院外设奖学金共有22个名额,分别是:
中国石油奖学金(8000元) 1
中草集奖学金(5000元) 5
不动产基金奖学金(5000元) 3
南都三等奖学金(2500元) 1
金融港湾奖学金(4000元)12
二、各类外设奖学金申请要求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试行)》的规定,申请外设奖学金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体测等级合格及以上;
2.思政等级合格及以上;
3.学年平均学分不低于40学分;
4.获得至少1项个人荣誉(含各类标兵、优秀学生)。
此外,各类外设奖学金需满足以下特定条件:
中国石油奖学金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学习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合作精神、公益精神;
3、学习刻苦,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前30%;
4、同等条件下,经学校认定的资助对象优先。
需提交材料:
1、中国石油奖学金申报评审表(含对设奖单位的认识)(附件1);
2、中石油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
3、优秀获奖学生典型先进材料
中草集奖学金
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
4、热心公益,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需提交材料:
1、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含对设奖单位的认识)(附件3)。
不动产基金奖学金
申请条件:
1、符合学校外设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
2、当年9月升入大三的本科生。
需提交材料:
1、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含对设奖单位的认识)(附件3)。
南都奖学金
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品行端正;
2、学习努力,综合测评成绩优秀,在本专业中名列前茅,体育达标;
3、创新奖授予在某一学科或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的本科学生,参照校“创新创业标兵”细则;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需提交材料:
1、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申请创新奖须提交相关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含对设奖单位的认识)(附件3)。
金融港湾奖学金
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有正确坚定的政治信念,有为实现共同富裕而奋斗的理想;
2、综合素质良好,在德、智、体方面全面发展;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班级和院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及有益的社会工作;
5、本科生要求学业成绩排名前20%。
需提交材料:
1、浙大外设奖学金申请表(含对设奖单位的认识)(附件3)。
三、评选工作要求
1、符合外设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请于11月7日17:00前需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http://eta.zju.edu.cn/,在服务大厅选择“评奖评优”模块,进入“外设奖学金申请”,选择对应的申请奖项,填写申请表单和申请理由,申请中国石油奖学金请填写中国石油奖学金申报评审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申请其他外设奖学金请填写浙江大学外设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请务必认真填写,同时上传相应附件。(注意:系统一旦提交无法撤回修改,请务必认真填写,勿忘上传附件。)
2、学院将根据评选要求,组织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委员进行评选,推荐参与外设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名单。评选名单公示后,请外设奖学金获得者在公示后1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应外设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至团委105办公室。外设奖学金申请表格均不得随意改动表格格式(如有需要请附页),材料纸质版需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同时请在表中(或附页)附上参评学生对设奖单位的认识情况(200字)。
温馨提示:外设奖学金每人可以申请多项,但是只能获评一项,建议符合条件的同学都进行申请,认真填写系统,上传附件。
未尽事宜,可咨询学院团委吴老师 0571-88273829。
教育学院本科生评奖评优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