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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

教育学院关于启动第十届梁广榕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24-05-14      访问次数:10


各位同学:

香港知名企业家梁广榕先生在我院设立“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梁广榕奖助学金”项目(简称“梁广榕奖助学金”),以帮助我院学生更好的卓越发展,完成学校教育并服务国家。按照《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梁广榕奖助学金实施办法》,现将第九届“梁广榕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和资助对象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要求品学兼优,原则上要求在校期间有志愿服务。

   

二、奖助学金申请条件

1.热爱国家,作风正派,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

2.学业成绩优良;

3.关心社会、热心公益、乐于助人,在本校期间有志愿服务和义工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5.助学金主要用于家庭经济收入不能或不足以供其在校学习生活,同时已列入经济困难生名单的研究生和本科生,其中来自中西部省份、贫困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在评选本奖助学金的最近两个长学期,存在以下行为者,都不具备申请资格:

1)在申请本奖助学金的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有通报批评或处分;

3)课业考试曾出现不及格者。

   

三、奖励和资助人数

  “梁广榕奖助学金”一般每年奖励和资助学生共25人。

本年度评选奖学金获得者15人,助学金获得者10人。

   

四、奖助学金范围和额度

  “梁广榕奖学金”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

  “梁广榕助学金”每人资助人民币2500元。

   

五、奖助学金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须填写《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梁广榕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梁广榕奖助学金本科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2本科生填写、《梁广榕奖助学金研究生候选人汇总表》(附件3研究生填写)和《证明材料》(附件4),确保所有填写内容真实准确,于52312:00将所有附件的电子版以“姓名+梁广榕奖/助学金申请”命名后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本科生请发送至1043567593@qq.com,研究生请发送至22303004@zju.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到学院105办公室。注意:奖学金和助学金不能同时申请!

2.学院将根据申请情况组织评审,并将获评名单提交资助方确认。

3.获评学生须遵从学院和资助方的要求定期提供在校期间的表现情况。受奖励资助期间,如出现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等行为,或接受资助后家庭经济情况有明显好转等情况,评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调整。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团委吴老师0571-88273829

附件1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梁广榕奖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 梁广榕奖助学金本科生候选人汇总表.xlsx

附件3 梁广榕奖助学金研究生候选人汇总表.xlsx

附件4 证明材料.docx




教育学院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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