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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关于组织2023年国家级、省级、校级、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科研实践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24-05-09      访问次数:798


项目组学生、指导教师:

2023年国家级、省级、校级、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科研实践项目已进入结题验收阶段,根据《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浙大本发〔202116号)文件精神,学院将组织开展各级项目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要求

1、学院将成立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专家组负责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

2、要求项目组全体成员参与结题验收各个环节,对于无故不参与结题验收的学生按学校管理办法及学院(系)过程管理实施细则处理。

3、验收材料包括项目结题报告,成果材料(论文、著作、参赛获奖、专利等)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4、结题验收成绩评定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记载,严格控制项目验收质量。

二、验收进程安排

1516日前,项目团队学生负责人上传验收材料,登录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与学科竞赛管理系统(http://kyjs.zju.edu.cn/preview)(以下简称“管理系统”),先上传成果材料后,再上传结题报告国家级、校级和院级SRTP项目、科研实践项目请上传《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省创项目请上传《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2)。

2520日前指导导师登录管理系统审批项目结题报告(操作指南见附件3)。

3531学院组织结题验收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附件5)
  请项目组提前准备好答辩PPT,认真做好答辩准备工作,每组答辩时间5-8分钟,其中汇报3-5分钟,问答3分钟。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本科教育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88273655


相关下载:

附件1. 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2: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申请表(省创).doc

附件3:浙江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系统申报指南、项目管理操作手册.docx

附件4. 《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管理办法》浙大本发〔2021〕 16 号.pdf

附件5.2023年四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科研实践项目结项答辩顺序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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