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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教育学院第二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关于提案征集的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24-04-19      访问次数:10


为了更好地开展浙江大学教育学院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的提案工作,使学生代表更加规范、充分地行使自己的权利,现将学代会提案征集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2024419日—202442424:00


二、提案征集要求

1.提案征集工作是学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学代会提案是学生参与学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学院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也是学代会代表履行职责、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

2.学生应以积极、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撰写提案前应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彼此同学间的意见,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

3.提案应由三名以上(含三名)代表联名提出,发起人为第一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

4.提案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提案表格,一事一案,包括案名、案由、建议或措施等内容。原则上每个代表团必须提交至少一份提案,但注意在提交提案时要严把提案质量关,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提交的提案应具一定的代表性和针对性。

5.提案征集的参考方向详见相关附件。


三、提案递交方式

每份提案须同时递交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以团体或者个人为单位统一递交。纸质文本必须由提案人和附议人亲笔签名。递交方式如下:

电子文本:42424:00前发送至大会筹备委员会邮箱:zjueducollege@163.com, 邮件及附件标题为“团队名/个人名+提案数量”;

纸质文本:42424:00前交至翠柏4321信箱。


四、提案的审核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立案:

(一)能够参与学院、学校总体规划建设和管理;

(二)能够反映广大同学的合理要求;

(三)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能够反映一类现象或问题。

提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立案:

  1. 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行政规章制度规定有抵触的问题;

  2. 不属于学校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项;

  3. 纯属个人或不代表广大同学意愿的具体问题;

  4. 不符合提案规范要求的。


未尽事宜,请咨询学院团委团委老师或同学19857128299

附件1:浙江大学教育学院第二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提案征集表.doc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第二十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

202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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