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组织人事

教育学院党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组织人事科      日期:2024-01-18      访问次数:10

各党支部:

为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检验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党性修养提高、联系服务师生群众、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等的实际成效,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现就开展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民主测评。党支部组织党员结合工作总结、相关考核等,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2.组织评定。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和参加主题教育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3.结果运用。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问题差距,帮助改进不足;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置。将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教职工考核和学生评奖评优等的重要参考

4.加强领导。学院党委将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作为衡量主题教育实际成效和检验党员作用发挥情况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和指导。

这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20243月底前完成。请各党支部将附件12202445日前报组织人事办公室(联系人:巫微涟,联系电话:88273140,电子邮箱:jyxy02@zju.edu.cn

 

附件1:2023年度教育学院党支部民主评议测评表

附件2:党支部2023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

 

 

教育学院党委

202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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