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23-11-09 访问次数:10次
各学生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充分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根据《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院将于2023年11月至12月举办2023年第二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教育学院各学生支部未参加过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培训安排
培训活动 | 具体要求 |
小班课程 | 依托“学习强国”APP学习,在线学习时长不少于8小时,积分需达到480积分及以上;完成学习后撰写一篇1000字以上的学习心得。 |
集中培训 | 参加培训讲座2次 |
主题讨论 | 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分小组进行讨论并记录。 |
实践活动 | 每位学员需参加1次主题党日活动或志愿服务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并提交500字以上的心得感悟。 |
读书分享 | 参训学员阅读《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关于党及党的理论相关书籍,结合在线课程学习提交不少于1000字读书心得。 |
结业考试 | 采用线下纸笔测试的形式,题型为单选、填空、简答、论述,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
三、注意事项
1.学员应端正态度,认真接受培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
2.根据党校培训要求,学员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不予结业。所有培训课程原则上不能请假,如确有客观困难,至多请假一次课,需填写请假申请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在课程开始前一个工作日将电子版请假条发至学院负责人处(22303001@zju.edu.cn)。每位学员未按时办理请假手续的作无故缺勤处理。
3.学员需参加结业考试,各项培训环节考核均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各支部将证书原件存入学生本人党建档案。
4.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教育学院 张老师 88273829
共青团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委员会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