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思政

信息公告

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23-10-16      访问次数:10


各位同学:

为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资助对象,体现党和政府对资助对象的关怀,根据全国学生资助中心工作安排和《浙江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现将2023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奖励及资助标准

根据学校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结果分两档予以资助。普通资助对象为一档,资助3300元;重点资助对象为二档,资助3300-4000元,具体金额根据申请人数和中央下拨经费情况确定。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国家助学金将按月发放。

三、评选程序

1.学校根据中央主管部门下达的奖励资助名额,按各学院(系)、资助对象比例分配到各学院(系)、学园,由学院(系)、学园按规定等额评选。

2.符合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进入“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简称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进行申请。【此项请于1018日(周三)24:00前完成】,具体流程为:

1)项目申请——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陆平台,进入系统“服务大厅”模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国家资助申请”,选择“国家助学金”,点击“下一步”按钮,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申请”按钮,返回首页(注:附件信息一栏不用上传任何附件);

2)下载申请表——从申请页面附件中下载申请表自行填写(如果下载出现错误,可自行下载本通知附件1的空白申请表填写;学院、专业必须填写全称,家庭住址详细,参考相应模板附件3规范填写);

3)调整、打印申请表——打开纸质申请表,将表中缺少的信息,如人均月收入等填写清楚,并插入本人电子照片。调整表格格式,使整张表格能在一页A4纸打印,必要时可以简略部分内容,如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调整为“共青团员”等,打印申请表。(具体填写要求见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填写模板)

4)提交申请表——将打印的纸质申请表签字确认(一式两份;字迹清晰、书写规范,无涂改)后提交至教育学院团委105办公室;另外请填写附件22023浙江大学国家助学金汇总备案表.xlsx》,将电子版以【姓名+班级+国助材料】命名发送至1043567593@qq.com【此项请于101912:00前完成】;

5)查询结果——学生进入系统“服务大厅”板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学生资助申请结果”,点击个人申请记录,进入流程图中可以查看自己申请的审核情况。(特别提醒:因系统原因,未完成校级审核前会显示金额9999元;实际受助金额请以校级审核后为准)

3.经学院审核且经学校评审通过的获奖及受助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育部。

四、注意事项

1.国家助学金评选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学院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评审工作。请各位同学严肃对待此次申报评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将取消该生本学年其他资助的评审资格。

2.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3.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通知格式要求准备材料;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报送材料,将予以退回。


未尽事宜,可咨询学院团委吴老师 0571-88273829

附件1: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2023年浙江大学国家助学金汇总备案表.xlsx

附件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填写模板.doc


教育学院

20231016


  • 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文科组团教育学院大楼
  • Tel  : +86 571 88273934
  • Fax : +86 571 88273187
  • Copyright © 2018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   管理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