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23-10-10 访问次数:10次
各位同学:
为保障教育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的稳步推进,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发〔2022〕19号 浙大研工发〔2022〕3号)、《浙江大学教育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大教育发〔2023〕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班级及个人申报、合议,学院审议,现将教育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pdf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10日—10月12日,对本人或他人的情况存在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邮件的形式将反映内容发送至jingbo@zju.edu.cn,并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学院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联系人:张老师 88273829 jingbo@zju.edu.cn。
教育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