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23-10-07 访问次数:50次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浙大发本 〔2019〕162号),关于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对象复核、调整工作,具体公示名单如下:
(公示期已结束)
公示期为2023年10月7日-10月11日。对本人或他人的情况存在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邮件的形式将反映内容发送至jyxytw@zju.edu.cn,并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学院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未尽事宜,可咨询学院团委吴老师 0571-88273829。
教育学院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