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23-06-02 访问次数:10次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人力资源处《关于开展2023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工作的通知》(点击)以及《浙江大学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11〕52号)(点击)等文件精神,现将学院2023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
(一)岗位名额
1.二级、三级名额情况
教师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名额由学校核定到学院。根据学校人力资源处下达的有关2023年岗位数额通知,2023年教育学院教师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可增补2名。
2.五级及以下等级名额情况
按照学校、学院核定,2023年教育学院教师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可增补1名,九级岗位可相应增补0-1名。其余等级岗位不做增补。
(二)岗位聘用条件
详见
1.
2023年教育学院教师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件(点击).pdf
2.
教育学院教师专业技术五-十级岗位聘用条件(点击).pdf
二、管理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
(一)管理专业技术三、五、六级岗位,以及其他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应符合学校文件规定的聘用基本条件,由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并进行评议后,向学校推荐,由学校统一评聘。
(二)按照学校、学院核定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五级及以下岗位不做增补。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符合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的申报人员,登录人力资源服务与管理系统(http://hrm.zju.edu.cn/),选择“专技岗位等级聘用”模块进行信息填报,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5日17:30(请连同相关纸质证明材料交学院组织人事办公室)。申报人员填报前请仔细阅读操作说明(
专技岗位等级聘用操作手册(点击).docx)。
(二) 6月19日前,学院根据专业技术各级岗位名额及教师申报情况,经学院人力资源委员会讨论评审通过后,公示拟聘用名单。公示期间,有异议者,可向学院、学校提出申诉。
四、其他
对于退休时符合浙大发人〔2011〕52号文件中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确定条件的人员,由学院在其到达退休年龄前二个月向学校提交书面报告,学校审核通过后在其退休前一个月发文确定。
联系人:周丹 电话:88273140 邮箱:zdzju@zju.edu.cn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