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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

关于设立“院长信箱”的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23-05-15      访问次数:10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大学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和为民情怀,切实维护、保障师生员工合法权益,推进学院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学院决定在办公网设立并启用院长信箱,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院长信箱”受理范围

1.对学院改革、发展各项事业的意见和建议;

2.对学院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诉求。

二、“院长信箱”写信须知

1. 进入教育学院办公网,在首页右侧点击院长信箱按钮,即可进入相关页面,根据提示提交意见、建议。

2. 本信箱用于受理对学院有关工作的意见、建议,不作具体工作办理渠道。

3. 属学校各职能部门、院系职权范围事项,请直接联系相关部门和院系办理。

4. 来信应客观反映问题,明晰个人诉求,做到言语文明,不得捏造事实,辱骂、诬陷他人,不得损害其他师生员工、法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5. 请具实名及联系方式、电子邮箱。信箱工作人员将维护好来信人的个人信息,匿名来信一般不予回复。

6. 请来信注明信件是否公开或不公开。

 

院长信箱管理组将及时处理、回复师生来信,感谢广大师生对学院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教育学院党委

教育学院

202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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