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组织人事科 日期:2023-05-08 访问次数:11次
各党支部: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发学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勇担使命、求是创新、开拓进取、团结奋斗,为学校加快走向世界一流大学前列作出积极贡献,经党委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下简称“两优一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范围为隶属学院党委的各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范围为党组织关系隶属学院的正式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全院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各师生党支部可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各1个(人)。在支部评议推荐、组织推选的基础上,学院党委将确定院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拟表彰人选和单位,并择优推荐参评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建业务深度融合。
1.作用发挥显著。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职责,充分发挥政治功能,团结带领党员师生在推动院系事业发展、服务师生成长成才中取得显著成效。在学院基层党支部“对标争先”建设考核结果时多次评定为优秀的,优先考虑。
2.规章制度健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制度健全。重点考察在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年内无党员违规违纪情况。
3.组织基础扎实。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基层党组织设置科学合理,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有序。“三会一课”制度执行规范,台账记录完备。支部书记积极参加学院支部书记工作会、轮训等。
4.服务功能完善。建立健全“事业之友”等联系结对制度,集体关爱机制、服务群众机制完善,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5.党建特色鲜明。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有富有影响力的特色品牌。在学院党支部建创新项目立项中被确定为重点项目的,优先考虑。
(二)优秀共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努力做到“五带头”。
1.带头学习提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在学习和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在推动学校改革发展中创造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
3.带头服务群众。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无私奉献,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清正廉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5.带头弘扬正气。积极弘扬“求是创新”校训、浙大人共同价值观和浙大精神,品德高尚,宣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自觉加强党性观念、思想修养和精神境界。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党务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自觉学习运用党的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
3.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在党务工作岗位连续工作一年及以上。
三、评选程序
1. 评议推荐。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照评选条件,充分评议并进行民主推荐,确定推荐院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
2. 组织推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有关条件和程序,召开专题会议,对院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事迹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拟推选名单。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填写《先进基层党组织登记表》(附件1)、《优秀共产党员登记表》(附件2)或《优秀党务工作者登记表》(附件3),并做好集体和个人优秀事迹简介材料(1000字以内)的组织工作。有关材料请于5月19日前报学院组织人事办公室(电话:88273140,电子邮箱:jyxy02@zju.edu.cn)。
3. 党委审批推荐。学院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事迹进行综合评定,确定院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拟表彰人选及拟推荐参评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人选,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学院党委将正式发文表彰院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并对他们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中共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