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23-01-11 访问次数:10次
根据《浙江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细则》(浙大发科〔2017〕2号)的有关规定及相关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十四五”规划目标,2023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学院科研创新专项”经费拟设立青年人才创新专项,英才培育专项和智库培育专项三类,实行分类资助。
资助原则:
1.重点面向本院45周岁及以下有创新潜质的青年教师开展科研创新活动,支持青年教师提升基本科研能力。
2.此前已获得厅局级及以上基金类项目支持的同题或近似项目不在资助范围内,有在研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的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形式的成果均应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当年拨付的经费需在当年执行完毕,并严格按照有关财务核算节点执行。
一、青年人才创新专项
(一)资助目标与要求
1.通过资助“青年人才创新”项目,培育一批具有显示度的高质量学术成果,为青年教师申报更高层次研究项目奠定基础。
2.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1-2年内完成,产出高质量学术成果1项及以上,并以此项目为基础申报国家级基金项目。
3.优先支持新引进人员,近三年内获得本项目资金资助的以及同年度获得学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的人员不再重复资助。
(二)资助额度
根据项目申报质量确定,资助额度分2万元/项、3.0万元/项两档。
二、英才培育专项
(一)资助目标与要求
1.重点支持学院有较大发展潜力的英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通过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知名决策咨询专家担任导师,通过项目研究、研讨交流,一对一指导等形式,不断提升研究水平和学术声誉,为申报高层次人才打下基础。
2.项目期限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2-3年。
(二)项目结题要求
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
1.发表高水平、高质量、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被省部级以上采纳或批示2篇及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国家级)。
2.召开与项目密切相关、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论坛(研讨会)不少于1次,并及时递交会议综述不少于1篇。
3.以项目带动学术团队建设,初步形成长周期研究计划,且导师愿意提供持续指导。
(三)资助额度
资助额度不低于5万元/项,资助数不超过2项。
三、智库培育专项
(一)资助目标与要求
1.优先支持前期已取得过咨询服务类采纳成果的老师,培育有意愿参与学院智库建设、争取高端智库项目的老师。
2.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项目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二)项目结题要求
结题时提交咨政报告1份、省部级及以上采纳成果至少1份或获国家高端智库项目立项1项。
(三)资助额度
资助额度不低于2万元/项,资助数不超过5项。
四、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申报人根据申报类别分别填写《附件1:学院青年人才创新专项申请书》《附件2:学院英才培育专项申请书》《附件3:学院智库培育专项申请书》,请于2023年2月26日之前将电子版申申报书发送至邮箱jyxy05@zju.edu.cn,同时递交签名的纸质版2份。
联系人:陈红玉 电话号码:0571-88273529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