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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

关于开展教育学院优秀学生党支部 优秀学生共产党员 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组织人事科      日期:2022-06-07      访问次数:187

各学生党支部:

为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党建工作与学生成长成才深度融合,充分挖掘学生党建工作中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根据《关于开展优秀学生党支部 优秀学生共产党员 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浙大组〔2022107号)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评选表彰学院优秀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和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优秀学生党支部的评选范围为学院下属的学生党支部;优秀学生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正式组织关系隶属学院的学生正式党员;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的评选范围为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书记为教师的)一年以上的学生

各支部可推荐优秀学生党支部候选支部、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各1个(名),优秀学生共产党员候选人1-2。学院将在评定院级优秀的基础上,择优向学校推荐参评。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党支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学风研风建设好,按照将党支部建设成为德育共同体、学习共同体、发展共同体的要求,聚焦党建与学生成长成才深度融合,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引领发展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党支部在2020年度或2021年度“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考核评价中获得“优秀”等次,或在2021年基层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月活动中评价等次为“好”

2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在各个方面有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做到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3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决策部署;党性强,品行好,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热爱党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强,工作业绩显著;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所在党支部在2020年度或2021年度“对标争先”建设计划考核评价中获得“优秀”等次,或在2021年基层党支部建设质量提升月活动中评价等次为“好”

三、评选程序

1评议推荐。各学生党支部对照评选条件充分评议并进行民主推荐,确定向学院党委推荐的名单,在此基础上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党支部推荐表》(附件1)、《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推荐表》(附件2)、《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推荐表》(附件3),613日(周一)前将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组织人事科(联系人:巫微涟,88273140,电子邮件:jyxy02@zju.edu.cn)。

2组织推选。学院评选产生院级表彰及拟推荐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并统一上报至党委研工部。

 


附件1: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党支部推荐表

附件2: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共产党员推荐表

附件3:浙江大学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推荐表

 

                       

中共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委员会

202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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