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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22-02-28      访问次数:208

 

各团总支、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推优”制度是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现将学院2021-2022学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推优”对象的范围

1年满18周岁的优秀共青团员,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优先由团组织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

2推优对象应1年以上的团龄,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3)“推优”对象应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发挥作用、执行纪律等方面上先进。

 

二、“推优”工作程序

各团总支、团支部应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附件1)开展“推优”工作,召开支部大会。具体流程如下:

(一) 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二)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在团支部的表现情况。

(三)党支部委派党员应认真记录推优候选人在团支部中的表现情况。

(四)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五)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注意:使用短信(或QQ、微信等社交软件)进行投票表决将视为违规操作,请各团支部严格遵照规章制度执行“推优”工作。

(六)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七)推优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三、“推优”后工作要求

(一)推荐对象需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附件2),并附1000字左右个人事迹一份,由团支部书记填写推荐意见。

(二)各团支部书记依照推荐顺序填写《浙江大学2022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教育学院)》(附件3),于315前按以下安排上交:

本科生各团支部:《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三份放置于紫金港校区东区翠柏4617室信箱,《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及《浙江大学2022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教育学院)》电子稿发至2459575305@qq.com

研究生各团支部:《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三份放置于紫金港校区东区翠柏4舍501室信箱,《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及《浙江大学2022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教育学院)》电子稿发至843965832@qq.com

 

如有问题,请联系:

本科生团总支书记任丽园:17799855651

研究生团总支书记卢   可:15802573855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https://zjutw.zju.edu.cn/2019/0924/c32290a2008366/page.htm

附件2 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doc

附件3 浙江大学2022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教育学院).xls

 

教育学院团委

2022年2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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