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

教育学院关于做好各系、所、室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22-02-21      访问次数:429

各系、所、室:

      为进一步加强系、所、室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浙江大学学院(系)、校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内设机构设置和内设机构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办法》(党委发〔2021108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拟于近期开展系、所、室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围绕加快建设更高质量、更加卓越、更富特色、更受尊敬、更有梦想的具有世界先进水平教育学院建设目标,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建设政治过硬、具有领导“双一流”建设能力的系所领导班子,为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教育学院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3.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4.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5.民主集中制;

6.遵循教育规律;

7. 依法依规办事。

三、换届范围

学院下属的教育学系、体育学系、课程与学习科学系、教育领导与政策研究所、军事理论教研室。

四、班子职数

教育学系设系主任1名、副系主任2名;党支部书记兼副系主任1名;

体育学系设系主任1名、副系主任3名;党支部书记兼副系主任1名、党支部副书记1名;

课程与学习科学系设系主任1名、副系主任2名;党支部书记兼副系主任1名;

教育领导与政策研究所设常务副所长1名、副所长2名;党支部书记兼副所长1名、党支部副书记1名;

军事理论教研室设副主任(主持工作)1名。

五、工作要求

1.各系、所、室领导干部每个任期为4年。在同一单位先任副职、再任正职的,不连续计算任期届数。任期届中调整增补的干部,随班子一并任期到届,任职时间不足2年的,只计算任职年限,不计算任期届数。同一单位分管不同工作的同级同类职位,连续计算任期届数和任职年限。

各系、所、室领导干部,一般在同一职位上任职不超过两个任期。如果本人能够把主要精力投入管理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同意后,按换届工作程序选任,可以在同级同类岗位上再连任一个任期。

2.各系、所、室领导干部要有奉献精神,任职期间应将较多精力投入管理工作。学院将加强对各系、所、室领导干部的考核。

3.根据年龄梯次、学科专业、学历职称等要求,构建合理的班子结构。注重发挥老、中、青各类干部积极性,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重视选拔德才兼备的年轻同志、女同志、党外同志进入各系、所、室领导班子,原则上各系、所、室班子需配备至少140周岁以下年轻干部,注重选拔35周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领导干部岗位。

4.进一步完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把干部的德放在首位,加强干部德的考核考察。扩大选人用人民主,正确分析和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

六、任职条件和资格

1.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担当作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基础较好。

3. 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了解高等学校办学规律,具有国际视野,有胜任岗位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

4. 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以身作则,公道正派,注重调查研究,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廉洁自律。

5. 顾全大局,作风民主,善于团结同志。

6.担任各系、所领导职务,一般要求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系所行政领导正职,原则上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7.连任的各系、所、室领导干部,年龄原则上应能任满一届(196611日后出生)。新任的各系、所、室领导干部,年龄一般应在52周岁以下(19701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中青年教学、科研、管理骨干或工作特别需要的,任职条件和资格可适当放宽。

七、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311日前,学院组建民主推荐工作考察组(以下简称“考察组”);各系、所、室组织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开展干部推荐工作的动员,对新一届班子进行民主推荐,考察组参加会议并对民主推荐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考察组名单如下:

考察组一组:吴巨慧、周  丹

负责考察单位:体育学系、课程与学习科学系

考察组二组:崔  倩、巫微涟

负责考察单位:教育学系、教育领导与政策研究所、军事理论教研室

(二)会议研究和名单公示。318日前,党委会听取考察组在民主推荐和考察基础上的建议,研究确定领导班子拟任人选内购单并对行政领导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三)组织任命。3月下旬,由学院发文任命并组织系所室新班子谈话。各系、所、室要高度重视换届工作,加强领导,要根据换届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员工、党员、各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保证干部群众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干部群众对换届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有权向学院纪委和组织人事科检举、申诉。

监督举报电话与邮箱:

学  院  纪  委:88273096    jyxy05@zju.edu.cn

学院组织人事科:88273140    zdzju@zju.edu.cn.

                                        

                              中共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委员会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

                             202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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