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22-02-16 访问次数:42次
经本人申请,所在部门业务能力考核及述职测评,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拟继续聘用高乃春为学校事业编制聘用制教职员工,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续聘期限建议
1
高乃春
2022.04-2026.12
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至组织人事科,提倡实名反映问题。联系电话:0571-88273140,邮箱:zdzju@zju.edu.cn。公示期自2022年2月16日至2022年2月22日止。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
2022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