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22-01-14 访问次数:155次
根据《浙江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管理细则》(浙大发科〔2017〕2号)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十四五”规划目标,2022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学院青年科研创新专项”经费拟对两类专项进行资助。分别为青年人才创新专项,青年英才培育专项。
资助原则:
1.重点面向本院45周岁及以下有创新潜质的青年教师开展科研创新活动,支持青年教师提升基本科研能力。
2.此前已获得厅局级及以上基金类项目支持的同题或近似项目不在资助范围内,在研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的负责人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形式的成果均应标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当年拨付的经费需在当年执行完毕,并严格按照有关财务核算节点执行。
一、青年人才创新专项
(一)资助目标与要求
1.通过资助“青年人才创新”项目,培育一批具有显示度的高质量学术成果,为青年教师申报更高层次研究项目奠定基础。
2.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1-2年内完成,产出高质量学术成果1项及以上,并以此项目为基础申报国家级基金项目。
3.优先支持新进人员,近三年获得本项目资金资助的以及同年度获得学校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的人员不再重复进行资助。
(二)资助方式
根据项目申报质量确定资助名额与资助力度,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项。
二、青年英才培育专项
(一)资助目标与要求
1.重点支持学院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英才,通过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知名决策咨询专家担任导师,开展项目研究、研讨交流,实行一对一指导等形式,提升学术研究水平,为培养青年英才打下坚实基础。
2.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项目期限一般为2-3年。
3.在学院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在职在岗人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具备较强的学术创新能力,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二)项目结题要求
须同时达到以下条件:
1.发表高水平、高质量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被省部级以上采纳或批示2篇及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国家级)。
2.召开与项目密切相关、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论坛(研讨会)不少于1次,并及时递交会议综述不少于1篇。
3.以项目带动学术团队建设,初步形成长周期研究计划,且导师愿意提供持续指导。。
(三)资助方式
资助额度不低于5万元/项,资助数不超过2项。
三、申报材料及截止时间
1.申报人根据申报类别分别填写《附件1:学院青年人才创新专项申报书》《附件2:学院青年英才培育专项申报书 》并提交。
2.请于2022年2月28日之前将电子版申请表发送至邮箱jyxy01@zju.edu.cn,同时递交纸质版。
联系人:姚加丽 电话号码:0571-88273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