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21-12-20 访问次数:49次
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发展与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规定》(党委发[2014]90号文件)要求,经各团组织推优和各党支部讨论确定,近期拟吸收简晓玉等同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学历类型 | 团支部 | 所属党支部 |
1 | 简晓玉 | 本科生 | 运训2001 | 体育学系学生第一党支部 |
2 | 秦嘉唯 | 本科生 | 运训2101 | 体育学系学生第一党支部 |
3 | 朱熙 | 本科生 | 体教2001 | 体育学系学生第二党支部 |
4 | 陆树艺 | 本科生 | 体教2101 | 体育学系学生第二党支部 |
5 | 盛田杭 | 本科生 | 体教2101 | 体育学系学生第二党支部 |
6 | 陈雨琪 | 本科生 | 体教2101 | 体育学系学生第二党支部 |
7 | 樊佳琪 | 本科生 | 体教2101 | 体育学系学生第二党支部 |
8 | 沈苏杭 | 本科生 | 体教2001 | 体育学系学生第二党支部 |
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于7天(2021年12月21日—2021年12月27日)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教育学院学生党建工作组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受理部门:
教育学院学生党建工作组(全老师,电话:88273829 ,Email:quanxxedu@zju.edu.cn)
教育学院团委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