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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教育学院团支部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21-11-27      访问次数:135


各团支部:

根据团中央《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号)和《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文件要求,坚持全团大抓基层和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通过规范开展评星定级,持续整顿后进支部,不断提高团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提升基层团组织的组织力,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决定在全院基层团支部中开展对标定级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成立6个月以上20215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含团总支部)。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待转接团支部等不纳入对标定级范围。

 

二、评定标准

此次评定共分为五星、四星、三星、后进团支部、软弱涣散团支部5个等次。请各团支部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1年版,见附件1)认真开展自评复评工作,特别突出将组织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作为核心指标。(对标定级评级时,如党史学习教育模块专题组织生活会未开展,只能选择软弱涣散团支部

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评星定级比例可以参照五星、四星、三星、后进团支部、软弱涣散团支部分别占比20%30%30%10%10%安排,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三、时间步骤

1.团支部对标自评

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要求在112824:00前完成,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录入方法见附件2:“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功能操作指南。完成“对标定级”后填写附件32021年教育学院基层团支部“对标定级”汇总表,本科生团支部将汇总表电子稿发至2459575305@qq.com,研究生团支部发至843965832@qq.com

2.院级团委复核

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院级团委复核认定时将根据需要因地制宜细化评分标准,严格工作程序,统筹星级把控,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应占一定比例。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

 

四、相关说明

1.分级负责。各院级团委严格复核认定,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本单位团员青年公开结果。

2.激励约束。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2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各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2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基层团委、团支部,不得参评团内荣誉;不予定级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

 

本科生联系人:任丽园 17799855651 2459575305@qq.com

研究生联系人:卢  15802573855 843965832@qq.com


附件1: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1年版).doc

附件2:“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功能操作指南.pdf

附件3:2021年教育学院基层团支部“对标定级”汇总表.xls

教育学院团委

202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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