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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公开答辩的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21-10-15      访问次数:694


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提升学院学生培养质量,做好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经教育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对通过资格初审的申请者组织公开答辩。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地点

时间:20211018日(周一)下午1830

地点:紫金港校区教育学院222会议室

 

二、答辩名单及分组情况

学历类型

组别

时间

序号

学生姓名

本科生

1

18:30-19:00

1

尹心怡

2

邱丰

3

缪佳辰

4

李翊嘉

5

刘嘉欣

6

聂澳

2

19:00-19:30

1

梅龙飞

2

徐亚萱

3

李罗希

4

戚天翼

5

赵思琦

6

姜睿哲

7

王淇奥

硕士生

3

19:50-20:30

1

孙漪

2

刘密佳

3

朱思晓

4

黄炜逸

5

徐文文

6

戚博特

7

楚肖燕

博士生

4

20:30-21:10

1

徐冰娜

2

孙丹

3

宋宪

4

谢静

5

韦骅峰

6

姜远谋

7

王轶凡

 

三、答辩要求

1.答辩采用自我陈述+评委提问的形式。答辩人首先在规定时间内作自我陈述(本科生每人2min以内,研究生每人3min以内),后接受评审委员会提问。

2.请所有答辩人务必在本组答辩前10分钟到答辩地点候场签到。

 

如有疑问,请联系0571-88273829

 

 

教育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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