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21-09-16 访问次数:205次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评奖评优工作的安排,2020-2021学年“竺可桢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个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评优内容
1.学生评价
按照附件1: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文件要求执行。
2.荣誉称号、校设奖学金评定
按照附件2: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文件要求执行。
二、参评条件
竺可桢奖学金是学校最高层次的奖学金。
参评条件如下:
1.德、智、体、美等方面优秀,至少获得2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五年制至少获得3次一等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
2.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并取得较显著成果;
3.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担当精神、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
每学年评选本科生12名,奖励金额20000元。
三、工作进程安排
此次评奖评优工作通过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eta.zju.edu.cn)进行。
1.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9月20日中午12:00前在系统完成申报,同时填写并提交竺可桢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个人先进事迹(附件4)和竺可桢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5)至系统。
2.同时将上述电子材料打包以【姓名+专业+竺可桢奖学金申请】在9月20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团委邮箱jyxytw@zju.edu.cn。
3.评审表格和材料不得随意改变格式,按通知要求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如有问题,请联系学院团委:
全老师 88273829
附件2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试行).pdf
教育学院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