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21-09-10 访问次数:35次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2021年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教育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高级职务申报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申报条件
(一)各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设置、申报资格按照《浙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20〕50号,附件1)以及《关于公布浙江大学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的通知》(浙大人发〔2020〕32号,附件2)等规定执行。(2021年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可直接点击查看)
(二)2021年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师高级职务任职条件已公布(附件3);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见学校通知和文件。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个人申报:
1.申报人员提出申请,登录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系统http://hrm.zju.edu.cn/,选择“职称评审”模块,提交申报信息(系统操作参见附件4);
2.将系统生成的各系列《申报表》(送审版)及相应原始材料提交本科教学科、研究生教育科、科研与合作科等进行相关业绩审核,再交组织人事科审核;
以上请务必于9月23日17:30前完成。
申报人在提交业绩材料时,应根据学校学术道德规范的要求,对本人的学术行为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所提供的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
(二)组织评审
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流程请见学校通知和文件。
联系人:周丹
联系电话:88273140 E-mail:zdzju@zju.edu.cn
2.关于公布浙江大学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的通知.pdf
3.2021年浙江大学教育学院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基本条件.pdf
教育学院组织人事科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