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事

信息公告

教育学院关于2021年专业技术高级职务申报的通知

部门:教育学院办公网      日期:2021-09-10      访问次数:35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2021年专业技术高级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及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教育学院2021年专业技术高级职务申报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申报条件

(一)各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设置、申报资格按照《浙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浙大发人〔2020〕50号,附件1)以及《关于公布浙江大学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的通知》(浙大人发〔202032号,附件2)等规定执行。(2021年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可直接点击查看)

(二)2021年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教师高级职务任职条件已公布(附件3);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见学校通知和文件。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一)个人申报:

1.申报人员提出申请,登录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系统http://hrm.zju.edu.cn/,选择“职称评审”模块,提交申报信息(系统操作参见附件4);

2.将系统生成的各系列《申报表》(送审版)及相应原始材料提交本科教学科、研究生教育科、科研与合作科等进行相关业绩审核,再交组织人事科审核;

以上请务必于9231730前完成。

申报人在提交业绩材料时,应根据学校学术道德规范的要求,对本人的学术行为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所提供的业绩材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

(二)组织评审

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流程请见学校通知和文件。  

联系人:周丹

联系电话:88273140   E-mailzdzju@zju.edu.cn

附件 1.浙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pdf

   2.关于公布浙江大学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基本条件的通知.pdf

   3.2021年浙江大学教育学院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基本条件.pdf

 

                               教育学院组织人事科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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